黄丽春不动产继承公告
日期:2025-07-23 09:52 来源: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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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人黄丽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马伟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滨河东路东一路61号2栋1单元7-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川(2019)岳池县不动产权第0001082号,由黄丽春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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