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黄丽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马伟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滨河东路东一路61号2栋1单元7-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川(2019)岳池县不动产权第0001082号,由黄丽春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2日
根据申请人黄丽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马伟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滨河东路东一路61号2栋1单元7-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川(2019)岳池县不动产权第0001082号,由黄丽春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