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周玉梅、周娟、周修斌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周长贵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石垭镇兴石街88号附1号、岳池县石垭镇兴石街88号2-1号、岳池县石垭镇兴石街88号3-1号、岳池县石垭镇兴石街88号4-1号,土地证编号为:岳国用(2013)字第00089号,房产证编号为:岳房权证岳池字第2013010800029号、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12432号,由周玉梅、周娟、周修斌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