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李雪江行政处罚的公示
日期:2024-06-14 10:56 来源: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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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类型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604交罚〔2024〕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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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李雪江未取得广安市岳池县域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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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李雪江未取得广安市岳池县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其违法行为属于一般。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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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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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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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居民身份证)

5116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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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当事人李雪江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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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4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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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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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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