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杨青行政处罚的公示
日期:2024-05-22 15:53 来源: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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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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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604交罚〔2024〕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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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杨青未取得广安市岳池县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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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杨青未取得广安市岳池县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其违法行为属于一般。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叁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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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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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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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居民身份证)

511621********17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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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当事人杨青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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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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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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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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