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4〕22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规〔2024〕222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池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4〕22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规〔2024〕222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池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