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瑞博天然气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已从2023年4月1日起,将居民用天然气采购价格按基准门站价格再上浮10%(2021年4月1日已上浮5%),即每立方米调高0.153元。经履行成本监审、挂网公示、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报请十八届岳池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岳池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标准
(一)执行范围
你公司供气区域内岳池县城乡居民生活用气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销售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1—45立方米)由2.52元/m3调整为2.54元/m3,第二阶梯(46—65立方米)由3.02元/m3调整为3.05元/m3,第三阶梯(65立方米以上)由3.78元/m3调整为3.81元/m3,合表用户由2.77元/m3调整为2.79元/m3。
二、困难家庭保障措施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降低生活水平,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岳池县特困、低保家庭给予每户每月按10元价格补贴,兑现方式仍按“即征即返”办法组织实施,燃气公司先行垫付,当年12月底前将垫支的补贴资金汇总后的相关资料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上年度的燃气补贴资金。
三、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的舆情监测、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调整价格举措顺利实施。
(二)县民政部门要指导燃气企业做好对低收入群体的用气补贴工作,县财政部门及时兑现补贴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居民用气价格调整降低生活质量。
(三)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居民用气价格的监督力度,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四)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