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岳池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12-04 15:12 来源: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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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和《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广安市2023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广安发改﹝2023369号)要求,现将《岳池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岳池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县级权限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省级定价权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已由省级公开,请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凡在本县范围内实施的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不得超过省市县确定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范围。未按规定实施收费的,企业有权拒付。任何单位不得助行政审批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各执收单位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公示栏和公示墙等形式,做好执收单位(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和文号)、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投诉电话等内容公示,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费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做到收费公示和公平竞争,规范收费管理,健全乱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附件:1.岳池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岳池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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