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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阳志平行政处罚的公示

  • 2024-11-20
  • 来源: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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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类型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卫传罚〔2024〕12号

2

处罚名称

阳志平医师未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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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警告,罚款

处罚类别2

 

4

处罚事由

阳志平师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岳池仁康医院工作期间,在执业活动中存在未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无指征用药、诊断依据不足用药、超禁忌用药、抗生素联用不合理、超长天数输注抗生素);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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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结合《四川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实施规则》第七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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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志平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512923********4636

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13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2.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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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5

15

处罚机关

岳池县卫生健康

16

当前状态

正常

17

地方编码

511621

18

数据更新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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