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岳池县白庙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现将拟批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白庙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周毅
医疗机构负责人:周毅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白庙镇莲桥路71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周锐
医疗机构变更后负责人:周锐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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