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负责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22号,岳池县花园镇翔凤大道上段5号附1号
变更申请项目: 增加300张床位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0日
【我要纠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负责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22号,岳池县花园镇翔凤大道上段5号附1号
变更申请项目: 增加300张床位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0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