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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岳池县人民医院)变更公告

  • 2025-11-10
  • 来源: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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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负责人:张承军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22号,岳池县花园镇翔凤大道上段5号附1

变更申请项目: 增加300张床位

变更登记时间:20251110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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