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诊所备案变动材料,经审查,符合诊所备案变动要求,现就我局核准诊所备案变动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项目 |
原核准备案事项 |
变动备案事项 |
|
名称 |
岳池刘鸿志中医(综合)诊所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
|
主要负责人 |
刘鸿志 |
|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九龙大街310号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九龙大街304 号门市 |
|
诊疗科目 |
中医科 |
|
|
备案编号 |
MA686D44151162117D2222 |
|
备案机关: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备案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26-5895795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2日
【我要纠错】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