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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岳池县齐福镇白马庙村卫生室)变更公告

  • 2024-09-19
  • 来源: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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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齐福镇白马庙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负责人屈仁斌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负责人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负责人:贺静

变更登记时间:2024919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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