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齐福镇白马庙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负责人:屈仁斌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负责人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负责人:贺静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9日
【我要纠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齐福镇白马庙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负责人:屈仁斌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负责人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负责人:贺静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9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