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杜超
医疗机构负责人:江颖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173号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注销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