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岳池县石垭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彭小飞
医疗机构法定负责人:彭小飞
医疗机构地址:岳池县石垭镇府前大街东街80号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增加传染科:肝炎专业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严英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负责人:严英
医疗机构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传染科;肝炎专业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3月6日
特此公告。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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