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消费者维权途径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节假日期间,是各大商家进行打折促销的时节,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按需购买商品,不因打折优惠而随意下单;要了解商家打折、买赠等促销活动的规则,并注意保留相关凭证。面对促销活动,请广大消费者要留心,即面对商家“优惠、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诱惑时,应保持头脑清醒,货比三家;要仔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切勿因打折而盲目选购,做到明白、理性消费。
购买药品注意事项
1.居民用药请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
2.购买药品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3.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s://www.nmp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
4.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使用目的不同。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机能,强调保健作用的,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也不可以宣传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这一点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而药品本身的作用很明确,就是用来防病、治病或者来诊断疾病的,药品有具体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
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的风险
现在有些专门针对老人或其他特定人群在社区或其他场合组织的医疗器械“体验”活动,提供一些“医疗器械”供老人免费或极低费用的使用,然后劝说老人花上千甚至上万元的钱购买这些产品,诸如某些按摩椅、磁疗仪等。这种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方式,具有一定的消费和健康风险。
1.产品提供方没有具备对消费者(患者)健康状况正确鉴别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盲目提供医疗器械体验,一旦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不能也无权作出专业判断,可能直接损害消费者(患者)的健康利益,轻则延误病情诊治,重则造成健康损害,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2.销售体验过程中无法提供消费者(患者)的健康相关专业的体验记录,一旦有纠纷发生,消费者(患者)维权困难。
3.与诊治相关的活动,都应当事前严格审批,而医疗器械采用体验式销售,规避了这方面的法律管辖,给某些不法行为(违法广告、虚假夸大宣传、假劣产品销售等)的存在提供了方便,欺骗误导消费者。
4.已经发现一些“体验式销售”的经营资质、场所、产品等存在“偷梁换柱”现象,有些还具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从质量与安全角度,消费者在接触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时,要注意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所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要查看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要分析销售人员对产品的宣传是否超出了医疗器械标示的适用范围。如果有夸大、虚假宣传现象,诱骗或误导消费的行为,不但不能购买,还应该及时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电子秤的相关注意事项
为防止不法商家在电子秤上“做手脚”导致缺斤少两、坑害消费者,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细节:
1.购物前请注意电子秤是否张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2.商品称重前,看清电子秤显示的单价和重量,未放置商品时电子秤显示值应为零。
3.商品称重前,可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在电子秤上进行比对,若称重数值相差较大可初步确定电子秤有“猫腻”。
4.消费时如怀疑电子秤有问题可要求经营者将电子秤断电重启(断电重启后,电子秤的编程会恢复正常)或换一台秤重新称重。
在购物时发现商家使用的电子秤无有效期内的检定标志或检定证书、秤不准、量不足等问题,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乘坐大型游乐设施注意事项
1.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前,一定要看现场有无检验标志、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证。
2.如发现设备有异常声响、气味、抖动、晃动等情况,或者出现身体不适,感到难以承受时,要及时通过大声呼喊等方式提醒工作人员停机检查。
3.乘坐过程中,请勿在吊厢内跳跃、摇晃,禁止将身体探出吊厢外。
4.任何大型游乐设施都有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在运行中若出现意外情况,千万不要惊慌、乱动,不要自己解除安全装置,应保持镇静,在原位置等待工作人员的救援,切不可盲目自救。
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一定要注意看液化气钢瓶保护罩上(或者角阀和瓶体连接处检验标志环)的检验日期标记,过期是不能使用的。
2.液化气钢瓶的放置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和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禁止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
3.如发现液化气泄漏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千万不可点火,也不要开关电器设备,防止因泄漏气体爆炸着火。
4.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否则极易产生泄漏,引发火灾与爆炸事故。
购买电动车注意事项
根据12315平台大数据显示,我县近一年来电动车相关投诉较多,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和出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池县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电动车首先查看该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营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2.购买电动车产品注意查验产品的国家标准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与认证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要购买产品与合格证标注信息一致的产品。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 CCC 认证、未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备案的非法电动车。
3.购买电动车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便于维权。
4.建议选择有短路保护装置的电动车。市民在选购时,尽量选择含有以下防护设计的电动自行车,例如:设置了使用钥匙才能打开的保护盖;充电口设计为不外露电极的插座;充电口底部设置有按钮开关,只有插入充电器压下按钮开关时,充电口的电极才与车载蓄电池接通。
5.不要购买各类经过改装、拼装的电动车。对已购买的电动车产品不私自进行拼装、改装。
6.购买电动车时充分了解你购买的车辆是否能够上路上牌。
7.多学习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投诉或者举报。
购房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购房时,要认真识别房地产开发商广告发布内容,开放商在宣传过程中可能存在虚假违法问题,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
2.广告虚假夸大、华而不实,以及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有无法兑现的内容;
3.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增加销售额,对楼盘位置、周边公共交通等重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未全面了解房产信息而决策错误。
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学会辨别销售人员对房屋的夸大宣传,识别宣传广告的真假,了解商品房周边实际情况,避免冲动消费。对于开发商销售人员提出的诱导和优惠,要多打听,多分析,多判断,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实际楼盘配套设施均以政府规划审批为准,未看见相关规划文件,不要轻易相信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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