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岳池县隶属于四川省广安市,全县幅员面积1479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街道),总人口1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万人。耕地总面积105.12万亩,其中水田59.69万亩、旱地45.43万亩,是国家级蔬菜重点县,是广安市蔬菜产业核心地带。2022年蔬菜种植面积(含复种)达到32万亩,其中设施蔬菜5000亩,总产量81.1万吨,产值达27亿元。建有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2万亩,果蔬产业肥水一体化喷滴灌设施2万亩,建立蔬菜(食用菌)现代农业示范区4个,建设果蔬组装式冷库、储藏窖、通风库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86座,果蔬储藏窖保鲜能力达5000吨。2022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140元、同比增长6.3%。
我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0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社32家、市级示范社38家、县级示范社16家。家庭农场名录库2594家,工商登记在册1078家,其中省级示范场23家、市级示范场83家、县级示范场523家。已实现100%(27个)的乡镇、85%(345个)行政村、75%(2061个)村民小组中有家庭农场。2022年我县成立岳池县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合会,2023年我县3家家庭农场被成功推介为四川省第一批“10+1”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二、思路目标及规划布局
(一)思路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向设施农业要食物”重要指示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围绕2023年全省十大重点任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保障“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安全。
(二)规划布局。计划在九龙、朝阳、白庙、龙孔、坪滩、乔家、新场、兴隆、酉溪、裕民、镇裕、伏龙、苟角、花园、罗渡、齐福、秦溪、西板、同兴等17个乡镇(街道)的21个农民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作为2023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对象。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安排36个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其中农民合作社21家,家庭农场15家。建设内容围绕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造蔬菜生产大棚设施设备、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蔬菜产地分选清洗、切分、晾晒、分级、包装、脱水、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设备、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养殖设施设备、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农业机械等。
具体量化实施内容见《2023年岳池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表》。
四、资金概算
(一)资金测算。2023年度岳池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共实施农民合作社21家,家庭农场15家。项目计划总投资2030万元。按业主类别分,农民合作社1432万元,家庭农场598万元;按建设内容分,设施蔬菜产业1385万元,设施畜牧业459万元,设施渔业186万元。
(二)资金筹措。本项目采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与业主单位自筹方式解决。项目总投资20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7万元(蔬菜类414万元,占68.20%;畜牧类138万元,占22.73%;渔业类55万元,占9.06%;),业主自筹1423万元。
资金具体详细使用计划见《2023年岳池县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表》。
五、资金用途与标准
(一)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新建或改造蔬菜(含食用菌)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接愈合室、育苗机械、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设施蔬菜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或改造蔬菜产地分选、清洗、切分、晾晒、分级、包装、脱水、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设备,设施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设施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等。
(二)资金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六、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2023年支持36家经营主体发展设施蔬菜、畜牧、渔业等农业产业,可节约生产成本2000万元,提高经营效益80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一是项目实施中,可提高项目区农户收入,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蔬菜产业、畜牧业、渔业等发展,使农户获得持续稳定的增收来源和渠道,项目区农民人平年均从农业产业实现增收8000元以上。二是加大“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推广力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三是项目实施可推进岳池蔬菜等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全县种植业转型升级,为国家食品安全、市长菜篮子工程等提供强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
(三)生态效益
通过发展蔬菜产业,加强蔬菜基地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对防止当地水土流失和水源涵养起到重要作用,美化农村生态环境。严格规范种植养殖技术,营养诊断指导施肥,合理施用有机肥,禁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七、实施时间及进度
(一)2023年9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2023年9月—12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2023年12月,完成项目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财政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项目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具体问题协调处理。
(二)严格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先建后补的办法,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督促项目主体单位按所申报的方案要求实施。对于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影响全县项目考核结果的主体单位,纳入岳池县项目建设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对此类项目进行申报。
(三)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制度,开展验收工作。乡镇(街道办)对照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自接到验收申请后同乡镇(街道)实地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标准、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县财政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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