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岳池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5-26
  • 来源: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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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18号)要求,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结合岳池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20235月底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未明确的,补贴给实际种粮人。

二)补助依据。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1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我县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作物为水稻和玉米播种面积。

(三)补贴标准。2023年全县补贴标准根据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按照确定的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

三、工作流程

(一)登记审核。各乡镇(街道)及所辖村委要在发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基础上,组织乡、村、组人员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进行摸底、调查、统计、核实,填写《岳池县XX乡镇(街道)XX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统计表》(附件1并经农户签字确认。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二)补贴公示。镇、村、组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公开公示补贴面积、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待测算补贴标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1天内进行核实和调整。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各乡镇(街道)须于2023522日前将附件234的纸质档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业技术推广站(不得以扫描、拍照的形式进行报送),将附件1234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79856890@qq.com)。

(三)标准测算。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实际种粮面积汇总确认后,测算补贴标准及资金分配数据反馈给各乡镇(街道)。

(四)补贴兑付。各乡镇(街道)负责在524前将公示无异议并审核无误的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补贴数据录入“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

1.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发放途径为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具体流程为:各乡镇(街道)提交补贴资金信息至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乡镇(街道)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批、拨付申请→县财政局对拨付申请进行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拨付→银行进行支付,打卡到户。

2.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2023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清理核实工作实行乡镇(街道)长(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面积的申报核实工作,同时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宣传会议原始资料、凭证、影像资料以备查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此次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坚持谁实际种粮就实际补贴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宣传,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保护和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发明白纸等各种媒介,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关要求宣传到村、组、农户,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汇总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信息,测算确定补助标准,并通过“一卡通”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对辖区内补贴面积,种粮农民识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等认真采集整理,严防虚报、漏报。

(四)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8265303801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准核实粮食种植面积,不准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款项,不准由其他部门、村集体或个人代领或转付补贴资金。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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