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岳池县就业创业政策(惠企稳岗篇)

  • 2025-06-06
  • 来源: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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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见习基地

1.认定对象:岳池县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2.受理条件: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满2年的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3.办理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DB51/T1953—2015《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

4.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5.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6.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7.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二、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已认定为岳池县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受理条件: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各单位,吸纳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并按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给见习生发放见习生活补助。

3.办理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DB51/T1953-201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川办发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20243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

4.补贴标准: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三、就业帮扶车间认定

1.认定对象:在我县依法登记、正常经营的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建立在各乡镇(街道)的生产车间。

2.受理条件:可提供10个以上稳定的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需达到5人以上,且按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将收入情况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保证吸纳就业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年收入不低于3000元/年·人。

3.办理依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5〕30号)

4.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5.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7.咨询电话:0826-5243169

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1.补贴对象:已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

2.受理条件:

(1)需保证吸纳就业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年收入不低于3000元/年·人;

(2)有就业协议或劳务协议、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现金发放的需提供全体员工工资表)予以佐证;

(3)按要求进行就业登记,并将收入情况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3.办理依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5〕30号)

4.补贴标准:

(1)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已补贴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且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已补贴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五、就业帮扶基地认定

1.认定对象:在我县依法登记、正常经营的企业

2.受理条件:

(1)需提供10个以上稳定的就业岗位

(2)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需达到10人以上

(3)与吸纳的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予以佐证

(4)吸纳就业的每个脱贫人口月工资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3.办理依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5〕30号)

4.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5.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7.咨询电话:0826-5243169

六、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

1.补贴对象:在我县已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企业

2.受理条件:就业帮扶基地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0人以上,且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3.办理依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5〕30号)

4.补贴标准:对新增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已领取补贴的基地不再重复补贴。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1.补贴对象:在岳池县进行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2.受理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办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引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

4.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据实补贴。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

八、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补贴

1.补贴对象:在岳池县进行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2.受理条件: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3.办理依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

4.补贴标准:

(1)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1000元/人;

(2)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据实补贴;

(3)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5万元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九、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岳池县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

2.受理条件: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办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川办发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202434号)

4.补贴标准:2000元/人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在岳池县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

2.受理条件: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3.办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引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

4.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据实补贴。

5.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十一、企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实训企业

2.受理条件:

(1)参训学员:岳池县企业参保的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期限不能超过劳务派遣时间)。

(2)施训单位: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办理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 <广安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 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119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23〕22号) </广安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

4.补贴标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25元/学时,培训学时不高于40个学时

5.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70325

十二、创业担保贷款

1.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2.受理条件:小微企业应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办理依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3〕9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川办规〔2025〕6号)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4.贷款额度:小微企业申请额度最高600万元

5.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6.政策有效期: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70325

十三、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我县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

2.受理条件: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3.办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引发 <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川财规〔2025〕2号

4.补贴标准:1

5.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至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8.咨询电话0826-5243169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2.受理条件:在岳池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

3.办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教育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安支行关于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4〕201号)

4.补贴标准:1万元

5.办结时限:受理之日起60日内

6.经办机构:岳池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7.咨询电话:0826-5886905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

1.补贴对象:2019年4月24日以后,首次在广安市辖区内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

2.受理条件:

(1)具有广安籍农村户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2)补贴对象须是创业主体法定代表人或项目领办、领创人;

(3)离开广安辖区务工后返回广安辖区或离开户籍所在县务工后返回户籍县;

(4)外出就业3个月及以上;

(5)项目实际投入2万元及以上或吸纳2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

3.办理依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安市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23〕23号)

4.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5.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6.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自新政策出台为止

7.经办机构:岳池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8.咨询电话:5232800

(四)脱贫劳动力

1.补贴对象:凡我县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返乡创业、自主发展产业、创办实体并正常经营、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

2.受理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经济实体,首次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经营状态良好,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贫困家庭大学生创业的,按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政策落实。

3.办理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

4.补贴标准:1万元

5.办结时限:30日

6.政策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咨询电话:0826-5236015

十四、企业稳岗返还

1.补贴对象: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受理条件: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办理依据:以2025年政策文件为准

4.补贴标准:以2025年政策文件为准

5.政策有效期:以2025年政策文件为准

6.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7.咨询电话:0826-5243029

十五、一次性扩岗补助

1.补贴对象:岳池县内参保企业

2.受理条件: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3.办理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

4.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5.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6.政策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7.经办机构: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8.咨询电话:0826-524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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