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岳池县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 2023-03-14
  • 来源: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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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失业登记的范围有哪些?办理失业登记的地点在哪里?

答:失业登记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也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地点:劳动者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办理。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技能培训,培训需要自费吗?

答:可以参加,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本县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集中技能培训。大龄人员(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残疾人等因为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不参加免费培训,到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窗口做免培登记。

3.哪些情况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申领条件:

①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土地被征用后未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被征地农民也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4.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方式?

答:线上:(一)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微申报]→[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进行办理。

(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录进行办理。

线下: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参保地的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5.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交哪些材料?

答: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须已激活金融功能):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6.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是多久?

答: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为:缴费1年以上不满2年,可享受3个月;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可享受6个月;缴费3年以上不满5年,可享受12个月;缴费5年以上不满8年,可享受15个月:缴费8年以上不满10年,可享受18个月;缴费10年以上可享受24个月。

7.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还需要继续缴社保吗?

答: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就业保障中心每月会为您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是否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8.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未领取完的失业金之后还能继续领吗?

答:在就业期间不会继续发放失业金。再就业后应当停止享受失业金(本人到参保地就业保障中心经办窗口办理暂停电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若符合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9.哪些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重新就业的;

②应征服兵役的;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仍然继续申领失业金的属于违规领取。

10.用人单位吸纳劳动者就业,政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县内企业新招用本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等3项保险费的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并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11.劳动者就业、创业,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有以下五条扶持政策:

①到公共或依法开办的民办职业介绍(人才)机构享受免费职业介绍;

②参加职业培训机构(学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③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3-24个月);

④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社保补贴(按不超过三分之二个人缴纳城镇职工保险标准给予补贴);

⑤取得营业执照的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长3年,最高可申请30万元)。

12.申报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需要什么条件?申报资料有哪些?

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社保补贴所需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单位银行开户证明,新招用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申报社保岗位补贴审批表、每月工资表,提供资料真实性和用工真实性的承诺书。

申报岗位补贴所需资料:申报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申报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审批表、每月工资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3.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是谁?

答: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并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签订用工协议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14.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①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补贴。②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15.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是多久?

答:对首次申报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可延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6.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贴息标准是多少?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下列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承担贷款市场报价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1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经办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承担贷款市场报价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18.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①大龄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男性已年满50周岁、女性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

②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人员;

③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员;

④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40%的农村人员;

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包括下列人员:

①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人员;

②刑事犯罪的人员;

③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④已经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人员;

⑤已经被用人单位招收实现就业的人员;

⑥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就业或参与经营活动的人员;

⑦终止就业需求或累计达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人员;

⑧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低收入家庭人员: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③城镇常住人员: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票据;

④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40%的农村人员:国土部门出具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的证明;

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19.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补贴。同时对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次性奖奖励补贴。

20.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用途有哪些?

答: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县就业局、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对有纸质证需求的人员,到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就业创业证的用途:

①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②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③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凭失业登记记录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政策规定的其他服务。

21.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创业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答: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是1万元,不能与大学生创业补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同时享受,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未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请创业补贴的,视为首次创办企业。

未尽事宜,请咨询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26-527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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