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2-12 10:06 来源: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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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苟角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引领,夯实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镇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通过细化工作规则,全面规范、指导和督查全镇法治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与审计,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关键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年度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化解。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履职水平。镇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通过“会前学法”“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常态化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学法活动覆盖全员,全年累计开展学法十余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拓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7月行政处罚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12场,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和电信诈骗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全年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册。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全年累计服务群众800人次,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显著提升。

(四)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我镇共有21名干部职工成功通过考试。

(五)强化基层治理,筑牢法治根基。完善镇社会治理中心、法治文化阵地等功能,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提升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镇法律顾问,联合苟角法律服务所提供支持,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实践和创新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水平仍需提高,尤其在处理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复杂问题时,灵活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治工作的创新性举措较少,部分干部习惯于传统行政手段,对通过法律程序、依靠法律条文解决问题的路径不够熟悉,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调解中,有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重情理轻法理的倾向,未能充分体现法治的刚性与温度。

(二)普法宣传深度和广度不足。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但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例如,对农村土地流转、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高频法律需求的宣传解读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相关法律条款仍一知半解。宣传方式上,传统手段如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占比较大,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化、互动式普法的力度不足,导致年轻群体、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覆盖率不高,普法效果未能完全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三)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尽管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扩充了执法队伍,但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在复杂案件处理和法律适用方面经验不足,存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同时,基层执法力量与日益增长的执法任务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人员调配和业务培训的系统性、常态化不足,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充分发挥。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深化。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更习惯于运用传统行政手段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宣传方式创新不够。村(社区)仍较多依赖单向灌输的传统形式,宣传内容与群众切身的高频法律需求结合不紧密,精准性不足,普法工作也缺乏系统性、常态化的长期规划,效果难以持续深入。三是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系统性、实战化的业务培训机制不健全,基层执法任务繁重与力量薄弱的矛盾突出,制约了能力提升的空间,同时,监督考核与激励机制有待优化,影响了队伍整体的专业追求和规范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确保班子成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镇党委会、职工例会等重要会议上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普法宣传方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重点工作亲自审定,对执法不规范、普法覆盖面不足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法治审查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镇域内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等亲自过问合法性审查流程,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进行法治把关,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法治风险点,牵头制定防控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调研。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纠纷、村务公开等法治问题,通过下村走访调研、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收集法治建设意见建议,将群众需求融入法治工作部署。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包片联村法治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参与1次村级法治宣传或矛盾纠纷调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四是强化法治工作考核问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述职接受评议。对法治建设推进不力、出现违法行政行为的村(社区)和部门,及时约谈负责人并督促整改,确保法治责任层层落实。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通过镇党委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持续巩固“会前学法”制度,拓展学法内容,重点学习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解读,确保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村(社区)和机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基层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聚焦农村土地流转、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群众高频法律需求,用“接地气”的语言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指引”。针对年轻群体、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通过微信群定向推送法律知识和政策解读,提升普法精准度。同时,丰富“村村响”广播内容,将法律知识融入方言小品、案例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普法宣传“有声有色”。此外,积极打造“法治文化角”“普法图书架”等普法阵地,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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