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齐福镇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齐福镇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内外兼修、精细管理,增强高质量发展投资引力。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对已规划建设的项目,加大向上争取,不断提升完善片区功能,不断推动各要素向场镇聚集,增强发展活力。持续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机场大道顺利建设。担当作为、攻坚实干,做好G350扩线齐福段收官工作。对现有的村级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全力上争项目,补齐区域不平衡的短板。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强化精细管理。常态化开展乡风文明“一榜两评”评比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规划设计管理,出重拳、下猛药,坚决整治各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建立健全高效处置、长效管控机制。
二是聚焦民生优先、普惠共享,提升高质量发展治理能力。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力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稳步提高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三务公开。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优质高效完成民生工程。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各类农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加快落实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落实卫生健康各项优惠政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是聚焦产业兴农,强村富民,展现高质量发展乡村魅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培育长效巩固机制,加强重点户、边缘户监测,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切实防止贫困人口新增。同步推进特色产业提质、粮食生产扩面、人居环境提标、基础设施补短、集体经济提档,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招引优质业主。建立“粮油+特色种植”“文化+乡村旅游”产业体系,稳步扩大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和精品蔬菜、水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产业梯次发展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齐福镇机关,单位内设14个科室,包括: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综治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2024年底实有人数53人(公务员编制23人,事业编制30人)。
第二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齐福镇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339.9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合并到罗渡镇及第一书记等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齐福镇2025年收入预算1339.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9.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齐福镇2025年支出预算13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齐福镇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39.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合并到罗渡镇及第一书记等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9.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8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39.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18万元,农林水支出5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齐福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9.9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合并到罗渡镇及第一书记等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2万元,占3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8万元,占10.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万元,占3.27%;卫生和健康支出39.41万元,占2.94%;城乡社区支出42.18万元,占3.15%;农林水支出563万元,占42.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4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71.54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5.52万元,主要用于齐福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等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6.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一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4.5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下属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的遗属补助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退休未统筹部分(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未统筹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分别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4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3万元,主要用于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8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支出(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2.18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中心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1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170.98元,主要用于镇下属农技站、畜牧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228.51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等人员的工资。
18.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163.5万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1.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自规所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齐福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齐福镇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总数无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齐福镇无公务用车,因此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齐福镇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齐福镇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齐福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4.9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总数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齐福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齐福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齐福镇整体支出共1339.93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人员类1081.83万元,运转类258.1万元。2024年岳池县齐福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人大主席团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综治办、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宣传文化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保障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全镇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保障遗属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在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保险基金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村建环卫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用于保障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报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及运行维护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自规所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第四部分 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