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普安镇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4-02-27 来源: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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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普安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普安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普安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普安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普安镇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普安镇2024年重点工作。
  1、谋发展,强产业,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机场大道、S513南北大道及岳(池)合(川)快速通道普安段、S514广安机场到枣山路段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普安段用地补偿和G350普安段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岳池县水务局搞好渠江、嘉陵江饮水工作,进一步推进亭子口灌区建设、会仙桥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新型城镇建设提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重环保,改旧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河道治理,加强会仙桥水库饮用水源的保护,禁渔、护渔,从农村面源管控方面逐步改善水质。加快辖区内新民河、罗渡河等流域整治。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完善场镇污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继续完善垃圾分类制度的建设,继续投入垃圾分类亭的建设,并派专人加强对垃圾分类亭的管理工作。
3、惠民生,强保障,全面提升社会福祉。全面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工作要求部署,在社保养老服务、教育优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等方面,排出序时进度表,逐项对照抓好落实,力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筑牢民生保障基石。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建设,加快健全治安联防机制,积极推进村级警务室、综治工作站建设,促进农村平安稳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素养。
4.持续推动农业工作全面发展。大力促进粮食生产,加大遏制耕地抛荒力度,做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普安镇以种粮大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组织全镇各村观摩等方式带动全镇粮食生产,解决多年拋荒的难题。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粮食生产。有序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种植补贴、水稻、玉米、大豆种植户进行一次性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培育经营主体,创新服务机制。抓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乡风文明“一榜两评”卫生评比,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改造等民生项目,切实帮助群众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普安镇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普安镇下设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建环卫建设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下辖21个行政村,2个社区。普安镇编制人数82人,其中:公务员30人、工勤人员2人,直属事业22人,畜牧12人,农技13人、自规所3人;2023年底在岗人员85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普安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农林水支出11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普安镇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49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7万元,增加5.50%,主要原因是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所以预算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普安镇2024年收入总计249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普安镇2024年支出预算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普安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3万元,较2023年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所以预算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62万元,农林水支出11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普安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所以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普安镇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万元,占2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占6.82%;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占2.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万元,占10.22%;农林水支出1192万元,占47.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万元,占1.36%;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占4.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0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下属事业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文化与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9(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及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缴费。
11.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和行政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下属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15.农林水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4年预算数285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下属农技站、畜牧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
16.农林水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4年预算数56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劳协、网格员工资及保险单位部分。
17.农林水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项)2024年预算数34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下属自然资源与规划所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
19.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普安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普安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0万元,主要包括即基本工资342万元、津贴补贴99万元、奖金388万元、绩效工资1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1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万元、村级补助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即生活补助537万元、医疗费补助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
公用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普安镇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2024年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7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拆迁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普安镇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普安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普安镇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4万元,较2023年减少88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控制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普安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普安镇整体支出共2493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2024年普安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普安镇按照要求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从整体目标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绩效评价机构聘请外部绩效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专项业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XXX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岳池县普安镇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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