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政府基本职能: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聚力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长河扁村、安东村、先锋观村、金龟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八块田村道路加宽项目,全力实施农村聚居点照明设施项目。
(二)建好管好基础设施。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盯农业、交通、水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协助各村(社区)养护管理好乡村道路,确保综合好路率在90%以上。持续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公厕、水利等项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完善村组公路。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天平新局面
(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壮大现有集体经济项目,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二)扎实发展特色农业。以耕地复耕为抓手,充分发挥乡贤、社会能人联农带农益农效应,规模化发展水稻、柑橘等农业产业,丰富天平镇的“米袋子”“果篮子”,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加大力度支持培育现有的专业合作社,引进优秀的企业家发展天平镇中药材种植基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红线,保证粮食安全。
(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巩固提升现有成果,持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各村“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规划全镇20个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建设和设施建设。
三、强力守住生态底线,保护天平绿水青山
(一)狠抓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交办案件办结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禁放烟花爆竹、农收季节秸秆禁焚的巡查管控。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河湖漂浮物、生活垃圾和异味水体的整治,严厉打击河道涉河违建、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对企业、畜禽规模养殖户等重点污染源的巡查监管力度。强力推进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美好天平。
(二)守护好绿水青山。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生态发展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十项硬措施,推进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争取将森林火险系数较高但未开设隔离带的村列入本年度的建设规划,确保形成全域性的防火阻隔体系。继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提升扑火实战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四、着力保障民生服务,满足群众新期盼
(一)更多惠及民计民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作。持续落实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持续做好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等工作。
(二)更好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重视化解初信初访案件,坚决控增量,减存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扎实开展禁毒、防邪工作,持续高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盗抢等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强化市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一)更加注重依法治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履行政府职责。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履行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法定程序,做到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大力推行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继续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更加注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政治执行力,做到常规工作雷厉风行马上办,突出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群众反映困难深入实际上门办,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政务督查、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坚决克服“庸、懒、散、拖、乱、浮”等不良风气,打通“上梗中阻”,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
(三)更加注重廉洁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恪守纪律底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证各项工作公正、规范、透明,努力营造办事高效、求真务实、清廉为民的政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天平镇政府内设7个办公室,包括: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代管事业单位3个,包括农业务服务中心、畜牧站和自规所;下辖19个行政村,1个社区。以上单位统一纳入天平镇人民政府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天平镇人民政府统一做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772.12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06万元,增加了6.72%,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村办公费调整年初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77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2.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支出预算177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12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2.12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06万元,增加了6.72%,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村办公费调整年初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拨 款收入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69万元;农林水支出834.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11;住房保障支出 78.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2.12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06万元,增加了6.72%,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年初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77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2.85万元,占3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1万元,占10.12%;卫生健康支出43.92万元,占2.48%;城乡社区支出30.69万元,占1.73%;农林水支出834.63万元,占47.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11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78.52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1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工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9.04万元,主要用于镇党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类支出以及相关的各类专项业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2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2024年预算数为77.41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5.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类)文化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9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63.32万元,主要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万元,主要用于镇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91.16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6万元,主要用于天平敬老院管理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行政单位离退休的补助05(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的补助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退休人员保险外未统筹部分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行政工勤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5.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16.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3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69.2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劳协、网格员工资及保险单位部分。
18.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07(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2.11万元,主要用于自规所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支出。
20.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8.5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比2023年减少0.23万元,减少5%。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当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
主要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节约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4.99万元,较2023年增加4.92万元,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整体支出共1772.12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人员类1657.13万元,运转类114.99万元,特定目标类0万元;2024年天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天平镇 按照要求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从整体目标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财政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支出,包括财政政策研究、债券编审相关工作经费,财政业务系统相关软件硬件运行维护费用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绩效评价机构聘请外部绩效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专项业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新)1708671688706.xlsx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