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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政治方向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真学、真懂、真用、真信,切实夯实思想根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党委领导贯彻工作全局,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三会一课”900余次、主题党日286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效提升。2.支部堡垒建优培强。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事务决策运行,建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长效机制,按期完成薛家坪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将集体经济发展融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人员、资源、服务多方联动,实现党建“内链”驱动产业“外链”一体运转,合作共生、抱团发展。3.党员管理质效提升。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聊等平台,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党员教育,共举办党员兜底培训班8期,重要精神学习班2次,党员教育实现全覆盖。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2名,吸收预备党员11名,按期转正党员18名。持续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万场微党课进支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双联双报到”“大兴调查研究”、“双报到”、敲门行动,解决问题40余个。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推进试点示范建设。1.完善帮扶机制。制定《苟角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以党委书记为网格长、分管领导为监督员、乡村振兴专干为监测员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体系。每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2023年以来排查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人口953户2890人)。2.探索致富增收。灵活运用20项增收措施,为全镇1241户3991名脱贫人口、79户210名监测对象发放到户产业发展补贴20.87万元、交通补贴2.78万元,开发临时公岗264个,增加务工收入34.7万元,切实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严格遵循“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全镇10个脱贫村、4个重点帮扶村分年度纳入脱贫村“三提升”行动(其中石板坡村、红朝门村、饭滩桥村、白云观村、猫儿石村纳入2023年实施,雷打石村计划纳入2024年实施)。3.推进试点建设。推动广安市2023年“一镇一片一村”试点示范建设(苟角镇特色集镇、岳池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示范片、曾拱桥村),推进《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全域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和《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特色集镇建设规划》编制,近年来聚焦产业发展、美居建设、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乡村治理五个重点,整合农业、后扶、交通等资金近2亿元,有力有序推动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巩固提升产业发展,绘就园区特色产业蓝图。1.强化产业振兴。以岳池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为轴心,实行企业带动发展,探索建立“公司+基地+党支部+农户”的“4+”模式,创新推广“稻田+绿色生态循环综合种养”系统。目前,建成优质水稻基地6700亩、优质粮菜基地2300亩,其中发展稻渔循环1000亩、稻鸭循环2000亩、稻油轮作2500亩,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户种植油菜1.1万亩。2.突出技术支撑。建设数字农业管理大平台,配置北斗农机管家终端系统,对土壤、气候、作物生长等数据实时监测分析,实现一个人就能管理3000亩稻田,园区搭建大数据平台1个,建成“三区四情”监测点1个、智慧农业监测点7个、智能虫情测报灯2套、高清摄像头28个,配置北斗农机管家终端11台。3.深化集体增收。实行“园区+国有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运营管理平台,建立“631”利益联结机制(即农户、村集体、公司按照6:3:1股份进行利益分配),创新“统分结合”生产经营机制,让国有企业带领小农户有序进入现代化农业生产大格局,直接带动农户4747户,间接带动周边农户40000余人,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带动农户面达到80%。园区农户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约15%。
四是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全面完成社会保障任务。1.稳就业、保民生,落细就业培训。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人次;实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人,脱贫人口就业1700人;实施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69个,组织就业见习6个;2.强教育、提质量,落实教育资助。补强教育薄弱环节,协助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幼儿保教费175名,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467名,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1939名。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建设公办幼儿园(苟角幼儿园)1所。3.扩覆盖、提质量,完善社会保障。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631名;为33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57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181名、二级449名);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城居保9700人、机关保74人);为20户独居老人免费安装热水器;帮扶特困群众10户。持续为全镇23个村、2个社区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0115名;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640元40115人。
五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1.全面开展撂荒地整治。建立主要领导-包片领导-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机制,全面压实领导责任。组建农机服务联合社,深入参与撂荒地复垦复种,全面摸排整治撂荒地3100余亩,翻耕土地4.8万亩。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配套修整渠道22.1公里,全镇集中连片、功能完善、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达到2.7万亩。2.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标准,严格落实田长制管理制度,有序推动670余亩耕地恢复;加强卫片执法监管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图一方案”,倒排时间,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好”。3.严格审查建房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动土必报、动土必查,对违规建房零容忍,达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查处违规建筑12处,发放停建通知书12件,数量大幅缩减,力争实现零违建。
六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包村首责、行业主责”原则,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74处,完成整改74处。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五项制度”,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设置重点林区、重点位置检查点4个(范家坝、红星村、南溪桥、官斗山);建立镇级应急物资管理库2个,储备物质35样500余件。2.极力加强特殊群体矛盾化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建立两支矛盾纠纷调解队伍(“老娘舅”矛盾纠纷调解队伍,法律顾问和村干部调解队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准确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做到“五个早”(早发现、早决策、早处置、早化解、早报告),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接待走访群众近100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化解成功率99%;竭力摸排全镇不稳定因素120余件,受理各级交办转办信访案件46件,受理12345政府热线422件。
二、机构设置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直属事业单位3个,即: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环卫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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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3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6.96万元,占94.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5万元,占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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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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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134.9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120.24万元,减少40.35%。主要变动原因是指标批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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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7.81万元,减少40.6%。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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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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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66.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6.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781.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86.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9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13.1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178.5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36.0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特困人员供养(21)农村五保供养支出(02):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9.1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支出决算3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0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29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52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14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建设(04):支出决算为8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9.86万元,其中: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10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公路建设89.86万元,主要用于省道203与场镇连接线改造升级工程。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91%,比2022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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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9万元,完成预算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79万元,比2022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8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各部门工作检查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外事接待。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7.95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130.33万元,用于曾拱桥、大梨树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建设等;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7.61万元,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苟角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3万元,比2022年减少318.86万元,减少50.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苟角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苟角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全部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自评报告》等,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我镇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绩效自评综述:
(1)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农村集体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的发展,增强了老百姓致富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9.86万元,执行数为8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保障了群众正常出行和农业产品正常运输,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增强了老百姓致富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0.33万元,执行数为13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保障,保证农户房屋及青苗赔偿及时到位,机械租赁及劳务费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61万元,执行数为3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耕地图斑复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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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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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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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10万元 |
执行数: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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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1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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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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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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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居民增收。 |
通过项目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我镇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巩固了脱贫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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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 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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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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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县财政预算指标 |
110万元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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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 数量 指标 |
辖区内村集体经济发展 |
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居民增收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我镇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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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巩固了脱贫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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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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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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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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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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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89.86万元 |
执行数: |
89.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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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9.8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9.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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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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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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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出行问题,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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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 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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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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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县财政预算指标 |
89.86万元 |
89.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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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 数量 指标 |
长3.5千米 |
3.5千米 |
3.5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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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建设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加强道路建设。 |
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出行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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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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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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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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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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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30.33万元 |
执行数: |
13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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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30.3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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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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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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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及时拆除旧房,打造景观路线。 |
项目整体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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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 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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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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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县财政预算指标 |
130.33万元 |
13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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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 数量 指标 |
截止年底,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
等于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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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沿途景观路线打造,环境美化≥90%以上。 |
大于等于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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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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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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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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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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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7.61万元 |
执行数: |
37.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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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7.6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7.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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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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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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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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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 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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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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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县财政预算指标 |
37.61万元 |
37.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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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 数量 指标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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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确保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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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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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凡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苟角镇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自规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人员情况年末编制数110人,2023年底实有人数110人(公务员44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三会一课”900余次、主题党日286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效提升。开展党员教育,共举办党员兜底培训班8期,重要精神学习班2次,党员教育实现全覆盖。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2名,吸收预备党员11名,按期转正党员18名。持续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万场微党课进支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双联双报到”“大兴调查研究”、“双报到”、敲门行动,解决问题40余个。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推进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以来排查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人口953户2890人。灵活运用20项增收措施,为全镇1241户3991名脱贫人口、79户210名监测对象发放到户产业发展补贴20.87万元、交通补贴2.78万元,开发临时公岗264个,增加务工收入34.7万元。
三是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全面完成社会保障任务。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人次;实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人,脱贫人口就业1700人;实施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69个,组织就业见习6个;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631名;为33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20户独居老人免费安装热水器;帮扶特困群众10户。持续为全镇23个村、2个社区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0115名;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640元40115人。
四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1.全面开展撂荒地整治。全面摸排整治撂荒地3100余亩,翻耕土地4.8万亩。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配套修整渠道22.1公里,有序推动670余亩耕地恢复;对违规建房零容忍,达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查处违规建筑12处,发放停建通知书12件,数量大幅缩减,力争实现零违建。
五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包村首责、行业主责”原则,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74处,完成整改74处。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五项制度”,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设置重点林区、重点位置检查点4个;建立镇级应急物资管理库2个,储备物质35样500余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走访,确保辖区内所有人员纳入服务管理。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接待走访群众近100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化解成功率99%;竭力摸排全镇不稳定因素120余件,受理各级交办转办信访案件46件,受理12345政府热线422件。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本部门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攻坚克难,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不断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广大辖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为3134.9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20.24万元,减少40.35%。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减少,预算指标批复减少。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1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367.81万元,占11.73%。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34.9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20.24万元,减少40.35%。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1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367.81万元,占11.73%。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我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并及时报送,项目分类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分类,公示时间与内容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未发现有不按要求编制、报送、公示等行为。在财务上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乱发奖金、钱物。增强支出责任,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为了更好地使用预算资金,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接待用餐制度、水电管理制度等。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还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资金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支出符合规范性。专项资金未挪作他用,三公经费都是在可控范围内,未兴建楼堂馆所。项目工程建设依法实行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市、县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项目工程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综合管理。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理,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部门监理。不实行工程监理的,由责任部门确定1-3人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实行质量监督。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报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经核定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验收。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标准验收,相关人员把关签字,出现质量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必须履行对全单位所有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项目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的拨付,应当由项目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核,主管财政的领导审批。
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保证资金运用合理。建设工程造价,应当依照有关的工程定额及计价办法,并根据当前市场价格信息合理确定。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条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最终造价以县审计局所出具的审定书的价格为准。对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招标或不按规定进行审计或不按本办法实施的,拒付工程款。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本单位2023年度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3年各项工作实施按照年初预算和规划进行,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控制本单位的收支,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执行情况较好。资金支出规范。所有资金支出进度与范围,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开展,与绩效目标相符;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良好的基础。
1、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干部纪律制度、督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绩效目标实现。2023年各项工作实施按照年初预算和规划进行,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控制本单位的收支,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执行情况较好。
3、资金支出规范。所有资金支出进度与范围,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开展,与绩效目标相符;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自评质量。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2023年度绩效评价好。
(二)存在的问题: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附件2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工程。苟角镇政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苟角镇小麦山村集体经济发展支出等。
2.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财政预算批复,组织实施改造建设等依法履职责任。
3.本项目是苟角镇政府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认真听取村民建议意见,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县上文件要求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支出进行申报。预算经费110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计划110万元、实际到位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苟角镇小麦山集体经济发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由党建办人员具体负责。
(三)项目监管情况。此项目由自党建办员具体负责,加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加强了对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保障力度。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切实保障了苟角镇集体经济发展开展,促进了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苟角镇充分利用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切实推进了村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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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苟角镇小麦山村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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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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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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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有序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
大力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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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建设维修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农户合作经营,联合开发,因地制宜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发展村级本土优势产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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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10.00 |
110.00 |
100.00% |
10 |
10 |
年初无工作安排,年中新增工作,追加对应。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0.00 |
11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集体经济达标率 |
≥ |
9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支出数 |
≤ |
110 |
万元 |
90万元 |
10 |
10 |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期限内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壮大村集体经济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社会发展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乡镇不断加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力度,发展特色产业,作用显著,社会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达95%。项目自评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赵伟 |
财务负责人:李虎 |
|||||||||
附件3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工程。苟角镇政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等。
2.项目绩效目标:改造道路总里程3.5千米,宽度7米。
3.本项目是苟角镇政府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认真听取群众建议意见,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县上文件要求和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的实际支出进行申报。预算经费89.86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89.86万元、实际到位89.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9.86万元,主要用于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资金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资金由业务人员按苟角镇财务管理制度,凭票据到财政所报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单位内控制度,一事一议,先审批后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施流程合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由项目办人员具体负责。
(三)项目监管情况。此项目由项目办人员具体负责,加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加强了对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工程的保障力度。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切实保障了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工作开展,方便群众出行,解决场镇运输困难问题,帮助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的发展,增强老百姓致富能力,群众反响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苟角镇充分利用了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项目资金,切实推进了场镇道路建设,解决场镇运输困难问题,促进农村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 |
|||||||||
|
主管部门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加强了对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工程的保障力度。 |
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省道203线与场镇连接道路改造,改造道路总里程3.5千米,道路宽度7米,解决场镇运输困难问题,帮助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的发展。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9.86 |
89.86 |
89.8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9.86 |
89.86 |
89.86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2.5 |
22.5 |
|
|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次 |
0 |
22.5 |
22.5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22.5 |
22.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
≤ |
5 |
% |
0 |
22.5 |
22.5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分100分,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尹光明 |
财务负责人:李虎 |
|||||||||
附件4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做好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及时拆除旧房,打造景观路线。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本项目是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财政预算编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做好苟角镇辖区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及时拆除旧房,打造景观路线。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自规所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上级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截至评价时点,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项目资金计划130.3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30.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30.3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项目的支持。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该项目保障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运转与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相关人员逐一对项目拨款进行审核,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资金由业务人员按苟角镇财务管理制度,凭票据到财政所报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单位内控制度,一事一议,先审批后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施流程合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由项目办人员具体负责。
(三)项目监管情况。此项目由项目办人员具体负责,加强检查督办力度,保证农户房屋及青苗赔偿及时到位,机械租赁及劳务费及时拨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支持稻香路旧房拆除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整体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稻香路旧房拆除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及时拆除旧房,打造景观路线,保证了农户房屋及青苗赔偿及时到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工作的组织、受益群众满意度好,反响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相关建议。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大梨树、曾拱桥村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 |
|||||||||
|
主管部门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盖章)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为做好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及时拆除旧房,打造景观路线,迎接二季度农业大比武活动。 |
项目整体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做好大梨树、曾拱桥旧房拆除及稻香路第二期、第三期拆迁工作,保证农户房屋及青苗赔偿及时到位,机械租赁及劳务费及时拨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30.33 |
130.33 |
100.00% |
10 |
10 |
年初无工作安排,年中新增工作,追加对应。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30.33 |
130.33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本年内完成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拆迁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产出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本次资金支出数 |
≤ |
130.33 |
万元 |
130.33万元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环境美化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风貌持续影响最低年限 |
≥ |
10 |
年 |
10年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拆迁工作任务,环境美化率达90%,风貌可持续影响最低10年,群众满意度达95%。项目自评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未发现相关问题。 |
|||||||||
|
改进措施 |
暂无 |
|||||||||
|
项目负责人:舒龙 |
财务负责人:李虎 |
|||||||||
附件5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职能:牵头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做好苟角辖区范围农业生产发展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资金落到实处,强化执行过程监督,本项目是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财政预算编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苟角镇辖区农业生产发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自规所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上级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截至评价时点,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经费项目资金计划37.6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到位项目资金37.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7.6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项目的支持。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该项目保障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运转与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相关人员逐一对项目拨款进行审核,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资金由业务人员按苟角镇财务管理制度,凭票据到财政所报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单位内控制度,一事一议,先审批后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施流程合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由自规所人员具体负责。
(三)项目监管情况。此项目由自规所人员具体负责,加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发展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整体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辖区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利于守住耕地。受益群众满意度高,反响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工作的组织、受益群众满意度好,反响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相关建议。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发展 |
|||||||||
|
主管部门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整体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达到了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辖区农业生产发展进行部署和安排,守住耕地红线,坚决整改流出耕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7.61 |
37.61 |
100.00% |
10 |
10 |
年初无工作安排,年中新增工作,追加对应。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7.61 |
37.61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耕地整改合格率 |
≥ |
90 |
% |
100% |
20 |
20 |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本年内完成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产出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本次资金支出数 |
≤ |
37.61 |
万元 |
37.61万元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率 |
≥ |
90 |
% |
95% |
10 |
1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分100分,截止年终该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完成目标任务量100%。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舒龙 |
财务负责人:李虎 |
|||||||||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