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流域、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 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扎实做好乡村水务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做好水文工作。配合省市水文站建设和管理,组织县级水文站建设与运行管理。
(7)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做好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小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和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做好县级配套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抓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小水电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及信息化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市考目标序时推进。县水务局牵头实施的市重点工程均达时序进度。渠江(高峰)供水工程于2023年8月开工,12月底前已完成水厂基础浇筑,完成10公里主管道安装,达到时序进度;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12月底累计完成隧洞施工5公里,明渠3.2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完成新建堤防4.7千米,疏浚河道1.8千米,河道河堤整治10千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三抓”工作强力推进。2023年,争取到位政策4个,争取项目13个;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池县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水土保持中心、岳池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岳池县河湖保护中心、岳池县水文监测管理站、回龙寺水库管理所),为岳池县水务局机关,单位内设7个股室,主要包括:办公室 (挂信访股牌子)、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挂岳池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财务与经济管理股、安全监督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移民工作股等。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770.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62.28万元,下降30.1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额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77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0.17万元,占25.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0.29万元,占74.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7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79万元,占9.99%;项目支出15994.67万元,占90.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770.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62.28万元,下降30.1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额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9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8.47万元,下降47.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及厉行节约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5万元,占3.48%;卫生健康支出61.71万元,占1.33%;城乡社区支出98.02万元,占2.13%;农林水支出4133.75万元,占89.67%;住房保障支出156.35万元,占3.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10.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6.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9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7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0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34.38万元,其中:
长滩寺河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翠湖大坝至东湖公园段)项目支出98.02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等;
2023年全民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长效保洁项目支出86.4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回龙寺水库Ⅰ、Ⅲ标段等项目支出228.53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等;
广安市岳池县大高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支出722.07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等;
岳池县下马沟项目区2019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75.55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等;
岳池县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等;
岳池县长滩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等项目支出279.55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等;
后扶大中型水库移民等项目支出1070.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支出13.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预算100%,比2022年增加0.8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18万元,比2022年减少0.8万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3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9万元,占65.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发生。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2022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8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9万元,比2022年增加0.8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5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开展业务活动餐费支出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发生。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160.29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岳池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8万元,比2022年减少90.92万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岳池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岳池县水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已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民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长效保洁等1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全部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1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全民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长效保洁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岳池县水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岳池县水务局严格执行各项财经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加强资金监管,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全民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长效保洁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全民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长效保洁项目通过常态化的保洁作业,全面水库岳池水域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水岸整洁无杂草、河道(水库)畅通无障碍物。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水务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单位的人员经费以及下属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项目或其他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维持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岳池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docx
岳池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725265122573.xls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