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2024年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数据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1)、负责管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污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内的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2)、履行管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职责。具体职责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在管辖区内,县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履行以下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无照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实施综合执法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负责行使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县范围内纳入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等行政权力事项。
(3)、科学划分县综合执法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权力和责任,有关管理和执法权责划转县综合执法局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4、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5、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搭建社会服务管理执法综合数据运用平台。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美环境,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深化市容环境整治。紧抓市容整治薄弱环节,定期对难管理、易反复的城市管理顽症进行治理,全力维护城市形象。今年以来,整治占道经营5400余起,劝导游商入市31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900余起。二是强化环境卫生质量。顺利完成第五轮环卫市场化招标及交接工作,加大环卫保洁精细化程度,加强机械化作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今年以来,收集转运其他生活垃圾5.38万余吨,收集清运餐厨垃圾5900余吨。三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动态监管渣土运输车辆,严查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在建工地400余次,查处6件、处罚款1.2万元;高频率巡查城区露天焚烧,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共制止露天焚烧行为53起,查处2件、处罚款550元;严格控制腌腊制品熏制,在全县设置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6个(县城区1个,乡镇5个),预计11月1日进场。四是抓好水环境治理。组建专业河道打捞保洁队伍,强化城区“三河两湖”沿岸周边秩序监管,共打捞各种漂浮杂物及水草约40余吨,制止违规垂钓600余次;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巡查洗车场,共检查洗车场20余次、51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坚持白天查餐馆饭店、夜晚查夜市烧烤,严查餐饮企业不正常使用油污分离器、乱倒污水等违法行为,共排查餐饮企业10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46份,查处非法转运餐厨垃圾5起、乱倒污水40起,处罚款5000元。五是做好城市照明管护。动态掌握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实际状况,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避免大面积不亮灯情况。今年以来,维修故障路灯1500余盏,更换道路预埋电缆400余米、护导线500余米,维修检修门盖176处,消除电线裸露、路灯杆倾斜等安全隐患700余处。
(二)严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落实衔接协作机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监管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质效。今年以来,收到主管部门移送线索31条,立案15件。二是推进执法领域拓展。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聚焦住建领域执法事项,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拓宽执法范围,严厉查处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事项覆盖率。今年以来,办理住建领域执法案件40件,处罚款110.54万元。三是注重执法业务提升。利用全员轮训、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等,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剖析分享案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今年以来,开展法律培训6次。
(三)保安全,有效提升化解风险能力。一是加大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01次,责令整改问题67个。二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小规模、多回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综合督导、动火作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风险隐患。今年以来,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安全隐患481处,督促整改420处,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61处。三是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应对极端强风、暴雨天气,优化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主汛期期间,排查风险点位291处,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6处。
(四)抓项目,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一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岳池县站前大道、安拱路东二段、广岳大道等道路玉兰灯光源改造材料采购项目及岳池县城区部分老旧路灯设施改造翻新采购项目。二是高效开展节能降耗。更新改造东湖公园、余家河庭院灯,安装太阳能庭院灯20套;新建环卫用水取水点,采用自然水源进行环卫冲洗作业。三是主动积极向上争取。谋划储备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通过,2024年争取第一批到位资金0.275亿元,正在有序推动实施。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独立编制机构数(行政机构)1个,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数(行政机构)1个,比上年增减0个。年初机关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12人、工勤人员1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30人(其中参公人员11人,临聘19人);岳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人员245人(其中事业编制47人,执法协管员198人);岳池县环境卫所管理所人员125人(其中事业编制22人,环卫工人103),岳池县城亮化工程管理所人员17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临聘人员13人)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县城亮化工程管理所1个股级事业单位。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督查督办股。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民生工程、党管武装、双拥、统计、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综治防邪和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负责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内部办公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牵头本系统相关政策理论研究、创新工作;负责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拟订规范行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文件,编撰行政执法实务操作手册;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相关部门案件移交、联合执法检查,违法线索的管理、督办及案件业务指导;负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协调处理执法争议纠纷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开展行政执法的法律指导、监督检查和执法评议;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负责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更大范围的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城市管理股。负责管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污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内的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负责实施县政府公布的全局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洁净水、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督查督办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建立督查督办台账;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对本系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改造和升级工作;负责初核、交办和审核回复上级转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信访维稳及群众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年初预算收入9997.05万元、决算支出9997.05万元,上年度预算收入6413.99万元、决算支出6413.99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3583.06万元,增加56%;支出增加3583.06万元,增加56%。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城区面积增加,同时提高城区街道日常管理及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智慧化管理水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999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5.02万元,占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03万元,占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999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85万元,占33%;项目支出6671.2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9997.05万元、支出9997.05万元总计19994.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83.06万元,支出增加3583.06万元,增加56%。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城区面积增加,同时提高城区街道日常管理及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智慧化管理水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城区面积增加,同时提高城区街道日常管理及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智慧化管理水平。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9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53.22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358.09万元,占4.3%;城乡社区支出7639.36万元,占91.7%,住房保障支出120.52万元,占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4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35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34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7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416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5.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8.08万元、津贴补贴59.17万元、奖金399.06万元、绩效工资19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3万元、医疗保险4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9万元、住房公积金120.52万元、医疗费2.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3.01万元(198名协管队员、103名直管环卫工人,19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聘人员,13名路灯维修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加班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等)。公用经费23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61万元、印刷费2.09万元、水费2.38万元、电费2.37万元、邮电费7.06万元、差旅费74.68万元、维修(护)费9.66万元、公务接待费0.18、被装购置费26万元、专用燃料费43.25、劳务费2.39万元、工会经费3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51万元、抚恤金22.41万元,生活补助58.61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09.1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万元(信创工作经费)、节能环保支出358.09万元(2024年以前飞灰处置)、城乡社区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66万元(环卫车燃修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77.74万元(花田路垃圾站迁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145.84万元(城区清扫保洁及公厕免费开放承包费、环卫车交通费、垃圾中转站电费、消毒费)。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0.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7.4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落实无公函不接待的相关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0.02%。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增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预算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19万元,增加0.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落实无公函不接待的相关要求。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7人支出0.19万元,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路灯电费912.04万元,占55%;生活垃圾处理费749.41万元,占45%。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92万元,比2023年减少92.92万元,减少39%。减少的原因是节约成本措施有效,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采取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日常管理及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智慧化水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已于2015年车改移交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及生活垃圾转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创工作项目、2024年以前灰飞处置项目、环卫车交通费项目、垃圾站迁建项目、城区清扫保洁及公厕管理承包项目、环卫机械化作业电费及垃圾中转站消毒项目、路灯电费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8个项目全部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信创工作项目、2024年以前灰飞处置项目、环卫车交通费项目、垃圾站迁建项目、城区清扫保洁及公厕管理承包项目、环卫机械化作业电费及垃圾中转站消毒项目、路灯电费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较好完成2024年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秩序管理、清扫保洁、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违章建筑处置、路灯更新维修等事项;信创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按质完成信创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2024年以前灰飞处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按质完成灰飞处置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环卫车交通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按质完成城区机械化作业及垃圾清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垃圾站迁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按质完成新垃圾中转站修建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城区清扫保洁及公厕管理承包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经过核实与检查,清扫保洁服务已全面覆盖指定区域,根据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结果,道路清洁度、垃圾清运及时性、公共设施清洁度等各项指标达到了预定目标要求。环卫机械化作业电费及垃圾中转站消毒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按质完成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及消毒任务,达到预期目标要求。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动态掌握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实际状况,亮灯率达标,较好地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实现垃圾日常日清,无害化处理达100%,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预算所辖单位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预算所辖单位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城市执法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预算用于保障城区清扫保洁、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转运等环卫作业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9年3月,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督查督办股4个股室;下辖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岳池县城亮化工程管理所1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3.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4.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5.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搭建社会服务管理执法综合数据运用平台。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全局有在岗职工431人(其中正式人员97人、临聘人员333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1人;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0人(正式人员11人、临聘人员19人);岳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45人(正式人员47人、临聘人员198人);岳池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26人(正式人员23人、临聘人员103人);岳池县城亮化工程管理所17人(正式人员4人、临聘人员13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美环境,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深化市容环境整治。紧抓市容整治薄弱环节,定期对难管理、易反复的城市管理顽症进行治理,全力维护城市形象。今年以来,整治占道经营5400余起,劝导游商入市31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900余起。二是强化环境卫生质量。顺利完成第五轮环卫市场化招标及交接工作,加大环卫保洁精细化程度,加强机械化作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今年以来,收集转运其他生活垃圾5.38万余吨,收集清运餐厨垃圾5900余吨。三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动态监管渣土运输车辆,严查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在建工地400余次,查处6件、处罚款1.2万元;高频率巡查城区露天焚烧,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共制止露天焚烧行为53起,查处2件、处罚款550元;严格控制腌腊制品熏制,在全县设置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6个(县城区1个,乡镇5个),预计11月1日进场。四是抓好水环境治理。组建专业河道打捞保洁队伍,强化城区“三河两湖”沿岸周边秩序监管,共打捞各种漂浮杂物及水草约40余吨,制止违规垂钓600余次;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巡查洗车场,共检查洗车场20余次、51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坚持白天查餐馆饭店、夜晚查夜市烧烤,严查餐饮企业不正常使用油污分离器、乱倒污水等违法行为,共排查餐饮企业10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46份,查处非法转运餐厨垃圾5起、乱倒污水40起,处罚款5000元。五是做好城市照明管护。动态掌握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实际状况,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避免大面积不亮灯情况。今年以来,维修故障路灯1500余盏,更换道路预埋电缆400余米、护导线500余米,维修检修门盖176处,消除电线裸露、路灯杆倾斜等安全隐患700余处。
2.严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落实衔接协作机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监管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质效。今年以来,收到主管部门移送线索31条,立案15件。二是推进执法领域拓展。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聚焦住建领域执法事项,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拓宽执法范围,严厉查处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事项覆盖率。今年以来,办理住建领域执法案件40件,处罚款110.54万元。三是注重执法业务提升。利用全员轮训、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等,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剖析分享案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今年以来,开展法律培训6次。
3.保安全,有效提升化解风险能力。一是加大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01次,责令整改问题67个。二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小规模、多回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综合督导、动火作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风险隐患。今年以来,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安全隐患481处,督促整改420处,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61处。三是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应对极端强风、暴雨天气,优化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主汛期期间,排查风险点位291处,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6处。
4.抓项目,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一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岳池县站前大道、安拱路东二段、广岳大道等道路玉兰灯光源改造材料采购项目及岳池县城区部分老旧路灯设施改造翻新采购项目。二是高效开展节能降耗。更新改造东湖公园、余家河庭院灯,安装太阳能庭院灯20套;新建环卫用水取水点,采用自然水源进行环卫冲洗作业。三是主动积极向上争取。谋划储备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通过,2024年争取第一批到位资金0.275亿元,正在有序推动实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2024年共规范店铺骑门占道经营5400余起,立案683起,处罚款68950元,劝导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900余起、劝离游商3100余起;排查在建工地400余次,查处6件、处罚款1.2万元;共制止露天焚烧行为53起;打捞各种漂浮杂物及水草约40余吨,制止违规垂钓600余次;实行人机组合清扫和机械化清扫全覆盖,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85%以上,日清扫保洁面积350万平方米,日清运生活垃圾192余吨,城区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密闭化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维修故障路灯1500余盏,更换道路预埋电缆400余米、护导线500余米,维修检修门盖176处,消除电线裸露、路灯杆倾斜等安全隐患700余处,路灯亮灯率≥95%,项目绩效目标有序完成。促进了城市环境卫生和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城市品质。
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24年全年收入共计9997.05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全年支出共计9997.0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终结转结余: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9997.05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9997.05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无。
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支出合计999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6.32万元,公用经费236.93万元,项目支出5009.16万元。保障了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促进了城区环境卫生、环卫机械化作业、城市管理、路灯维修和违章建筑拆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城市品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得到了较大提升。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部门,其履职绩效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本分析旨在全面评估我局在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表现,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1.部门职责概述
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其职责涵盖了城市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查处、市场秩序维护、路灯维修等多个方面。
2.履职绩效评估指标
(1)执法案件处理数量与质量
(2)城市管理效果
(3)公众满意度
(4)执法队伍建设
(5)协同合作效果
3.履职绩效分析
(1)执法案件处理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了大量的执法案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然而,部分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导致一些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发生。
(2)城市管理
城市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街道卫生状况有所好转,公共设施维护及时。
但在违法建设查处方面仍面临较大压力,部分区域的秩序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3)公众满意度
公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总体满意度为96%,其中对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但对执法方式和执法效率仍有一定的期望和改进建议。
市民投诉处理的及时率和满意度有待提高,重复投诉现象仍然存在。
(4)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但培训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和任务要求。
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加强监督和教育,防止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5)协同合作
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逐步建立,但在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的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以形成更强大的执法合力。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执法力量不足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执法任务的不断增加,现有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工作需求。
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2)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
缺乏系统的执法业务培训和指导,执法经验不足。
(3)宣传沟通不够
对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公众对执法依据、程序和目的了解不够,容易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
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未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解决实际问题。
(4)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
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的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5.改进建议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充实执法力量。
加大执法装备和技术投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2)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加强廉政教育,严肃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3)加强宣传沟通
加大执法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成果,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4)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进一步明确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我单位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2.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进一步改进了管理,但未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将赓即完善相关政策,并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管理结果为参考,制定2025年预算。
3.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自评质量
我部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所有资金均已到位并按预算用途进行管理、使用,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完成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履行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对履职绩效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够有助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存在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2.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上级部门及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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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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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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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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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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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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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05 |
999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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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 目标 |
完成2024年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秩序管理、清扫保洁、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违章建筑处置、路灯更新维修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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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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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秩序管理、清扫保洁、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等事项 |
2024年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秩序管理、清扫保洁、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违章建筑处置、路灯更新维修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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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交通费; |
确保2024年环卫机械化作业、垃圾转运车辆日常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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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办公地、收缴物品存放地租金; |
确保2024年4个服务中心所办公场地及库房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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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经费; |
确保2024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复查工作顺利迎检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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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缩机维修费; |
确保2024年垃圾压缩机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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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机械化作业电费,垃圾中转站消毒费; |
确保2024年城区机械化清扫、降尘,垃圾压缩机正常开展,垃圾中转站消毒工作按进度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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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清扫保洁及公厕管理承包费; |
确保2024年4家承包公司承包费正常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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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交通费 |
确保2024年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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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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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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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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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时效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50% |
50% |
|
|
经济效益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10% |
10% |
||
|
|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10% |
10% |
|
|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10% |
10% |
||
|
|
|
完成县城区337.69万平方米日常秩序管理、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降尘;10万吨生活垃圾转运。 |
≥ |
100 |
% |
10%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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