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岳池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要负责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民政工作坚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县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为岳池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三是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四是持续加强民政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夯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一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三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四是着力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3.推进“五社联动”助力社会工作发展。
一是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二是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三是促进社会工作加快发展;四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志愿服务管理。
4.着力推进“一老一小”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二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三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5.优化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稳慎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三是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创新;五是推进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力度。
6.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一是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三是规范资金项目管理。
7.搞好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民政局设5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儿童保障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1.民政局局机关、2.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社会救助福利中心、4.老龄事业促进中心、5.婚姻登记服务中心、6.老年大学、7.殡葬管理所。其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老年大学、殡葬管理所等6个单位统一纳入民政局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民政局统一作预算公开。
民政局机关公务员编制13名、工勤编制0名、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老龄事业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3名、岳池县老年大学5名、岳池县婚姻登记中心10名,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事业编制15名,岳池县殡葬管理所事业编制13名。岳池县民政局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43人。(含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
第二部分 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58.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1万元、其他支出852.6万元。民政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319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8.41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2.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民政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6年收入预算131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3.39万元,占93.49%。上年结转858.41万元,占6.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6年支出预算131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64万元,占15.05%;项目支出11206.16万元,占84.9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9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8.41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2.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民政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3.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5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1万元、其他支出85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339.2万元,比2025年增加1263.9万元,增加了11.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民政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8.71%;卫生健康支出6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53%;住房保障支出9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909.4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工岗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202.9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本级)附属事业单位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0.8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6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6年预算数为167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报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6年预算数为285.2万元,主要用于对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资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6年预算数为261.56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74.25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1715.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1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救助管理的运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07.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5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63.77万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8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含主要用于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职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职工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9.08万元,主要用于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本级)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69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缴纳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94.4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5.64万元(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其中:
人员经费155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8.34万元、津贴补贴59.51万元、奖金259.8万元、绩效工资134.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2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94.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生活补助92.83万元、医疗费补助22.69万元、奖励金0.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万元。
公用经费42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84.76万元、印刷费支出1.03万元、手续费支出0.05万元、水费支出1.59万元、电费支出3.46万元、邮电费支出2.35万元、差旅费支出30.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3.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劳务费支出274.1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2万元,比2025年减少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减少18.07%,主要原因精简节约。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调研接待、同级交流接待、下级汇报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民政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政局防灾减灾、特困人员认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调查、殡葬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2.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85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结转福彩公益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民政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26万元,较2025年减少111.01万元,减少20.62%,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底,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民政局(含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老年大学、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12339.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58.18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27.4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10353.5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局(本级)办理城乡特困人员认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以及保障其他民政工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的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报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用于岳池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促进中心、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岳池县殡葬管理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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