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主要职能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流乞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流乞人员、“三无”老人、未成年的弃婴弃童和孤儿等救助对象提供救助、收养及给予生活照料等工作。
(二)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完成了救助任务165人次。其中女性39人次、男性126人次;未成年人17人次、老年人44人次、残疾人14人次、危重病人4人次、精神病人56人次、智力障碍7人次;省内护送返乡73、自行离站80人;省外护送返乡5人、自行离站5人;临时安置5人。我站在2020年把街头巡察救助工作、夏季送清凉活动、寒冬送温暖活动、回访活动作为常规工作日程范围开展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没有下属的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340.94万元,支出总计340.9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0.67万元,支出总计减少了0.67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资金减少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4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预算拨款收入340.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9万元,占83.82%;项目支出55.15万元,占16.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94万元,支出总计340.9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了0.67万元,下降了0.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资金减少了对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0.67万元,下降了0.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减少了对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65万元,占93.17%;医疗卫生支出7.09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16.20万元,占4.75%。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23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临时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5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55.15万元,主要包括: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
资本性支出2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2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了招待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2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23人次,共计支出0.4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说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救助对象医疗费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整体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0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本部门还自行组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和救助对象医疗费等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均完成了年初的计算,保证了全年工作的正常开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救助对象医疗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3万元,执行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全年救助400人次,让每名求助人员得到救助,预期要达到的指标值是无因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发生重大事件。
(2).弃婴生活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7万元,执行数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预计救助弃婴3名,让弃婴得到充分的生活保障。预期要达到的指标值是遗弃弃婴得到生活保障。
(3).弃婴护理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预计救助弃婴3名,聘请3名护理人员进行护理。预期要达到的指标值是开展家庭寄养,让弃婴回归家庭。
(4).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全年需要医疗救治的人数为200人次,预期在达到的指标值是让生病的流乞人员得到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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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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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救助对象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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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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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75万元 |
执行数: |
6.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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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7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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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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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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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生活救助及返乡救助,完成对送到救助站的弃婴进行抚养,并对弃婴进行护理及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
全年救助165人次,救助弃婴5名,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人数为8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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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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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对流乞人员进行救助 |
400人次 |
全年救助165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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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弃婴生活费 |
3人弃婴,每人生活费用在3240元/年 |
救助5名弃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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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弃婴带养人员护理费 |
3名弃婴,每人护理费在4860元/年 |
聘请护理人员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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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流乞人员医疗救治 |
200人次 |
全年进行医疗救治为82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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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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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名求助人员得到救助无因流乞人员问题发生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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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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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弃婴得到充分的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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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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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家庭寄养,让弃婴回归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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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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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病的流乞人同得到医疗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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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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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弃婴遗弃无人管理,无专人护理,无流乞人员未得到及时救治发生死亡 |
满意度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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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在单位自行组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救助对象医疗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岳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财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服务成本,经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组成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设办公室、财务室、老年福利部,救助管理部,儿童福利部5个股室。
(二) 机构职能
根据岳编发〔2013〕5号文件规定,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二是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临时救助。三是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四是对求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疗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对带有不满6周岁幼儿一同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提供便利。五是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六是对受助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所有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七是对未成年人,参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开展救助保护工作。八是对农村五保户、残疾军人进行临时救助。九是依法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幼和精神病毒。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十是负责对全县孤儿建档造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孤儿养育状况,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代理与孤儿权益相关的事务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孤儿优惠政策等各项工作,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三) 人员概况
本单位经岳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为19名。单位部门预算实有人员23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4人。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为224.68万元,年中追减项目资金为116.26万元。全年收入为340.94万元。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实际支出数为340.9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5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5.15万元,资本性支出为27.22万元。
三、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2020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同,及时与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核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等基础信息,并实时更新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真实收入情况。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本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方法客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我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分析和绩效评估,通过细化支出用途,明确支出范围,采取零基预算方法编制。
年初认真编制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按上级专项计划编制项目绩效目。
我单位严格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特别是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严格执行季度和半年支出分析评价及项目实施进度分析,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以节约为本,严格控制在编人员,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特别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2020年我单位无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根据《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71号)的要求,救助站对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将专项资金用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工作。我单位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及救助对象医疗费等四项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四个项目均按年初预算完成了项目目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预计全年救助400人次,每人救助费控制在61元,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每名求助人员得到救助,全年不发生因流乞人员问题发生重大事件。
弃婴生活费项目预计全年救助弃婴3名,每名弃婴的生活费用在3240元/年,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弃婴得到充分的生活保障,不发生弃婴遣弃无人管理的事件。
弃婴所理项目预计全年救助弃婴3人,聘请3名人员进行护理,护理费用在4860元/年,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开展家庭寄养,让弃婴回归家庭,全年不发生弃婴无人护理。
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预计全年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的人数为200人,人均医疗费用为95元/人,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生病的流乞人员得到医疗救治,不发生因流乞人员没得到及时救治发生的重大事情。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 存在问题
1, 人员严重不足,我单位目前工作任务多,由于人员不足,有些工作项目开展不
完全。
2, 由于社会福利院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财政未纳入预算,相应这方面工作未全
面开展起来。
(三) 改进建议
我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也是在初步摸索的过程中编制的,需要不断的规范和完善。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分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
路,在规范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和完善财政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发挥基层单位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福利事业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
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中心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根据《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71号)的要求,救助站对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将专项资金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工作。我单位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及救助对象医疗费等四项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这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城市形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做好流乞人员的医疗保障对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生活费、弃婴护理费及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的项目资金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定,并结合我县实际,量化救助标准,分类实施救助,全力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
经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各项救助资金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生活救
助和返乡救助。
弃婴护理费资金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对送到救助站的弃婴进行专人护理。
弃婴生活费资金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对送到救助站的弃婴进生抚养。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预计全年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的人数为200人次,人均医疗费用为95元/人,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生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医疗救治,不发生因流气人员没得到及时救治发生的重大事情。流乞人员救助医疗费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预计全年需要完成对400人次的流乞人员进行救助,人均救助费用为61元/人,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每名求助人员得到及救助,不发生因流乞人员没得到及时救助发生的重大事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弃婴护理费资金项目预计全年需要完成对3名弃婴找专人进行护理,弃婴人均护理费用标准为4860元/人,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每名送到救助站的弃婴得到专人管理及救助,不发生因弃婴没有得到及时护理而发生的重大事情。弃婴护理费资金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弃婴生活费资金项目预计全年需要完成对3名弃婴进行救助,弃婴人均生活费标准为3240元/ 人,要达到的效益目标是让每名送到救助站的弃婴得到及时救助,不发生因弃婴没有得到及时救肋无人管理而发生的重大事情。弃婴生活费资金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的四项项目资金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
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根据省上要求制定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弃婴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的工资标准执行,确保弃婴得到充足的生存条件。对救助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对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 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度的四项项目资金全部按照相关程序提起了申报,所有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资金已全部得到县人大的批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
按照《四川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弃婴护理费、弃婴生活费及救助对象医疗费四个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由财政全额保证资金数额。
2. 资金到位
2020年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预算金额为1.8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止预算金额为2.43万元,弃婴护理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为1.46万元,弃婴生活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为0.97万元。全部资金已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3. 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0日,四项专项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主要用于流乞人员住院医疗费的支付、对弃婴进行生活救助、对弃婴进行专人生活照料及护理及用于对流乞人员进行生活救助及返乡救助。支付依据依照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办法合规合法的进行使用。资金支付与预算要求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省上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有关规定的要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弃婴生活费项目、弃婴护理费项目及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实行专账管理,并按照具体救助的支出项目单独记账,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等情况。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进行了整改。
三、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的组织架构由单位各项责任人统一在省上有关规定下,一并计划并实施各项流浪乞讨人员项目落实到位。
实施流程是先制定项目绩效计划,二是绩效计划的实施和管理,三是绩效考核,四是绩效反馈和绩效强化。
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这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城市形象、维护了社会公平,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做好流乞人员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对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根据省上要求制定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弃婴生活标准参照当地的生活标准执行,确保求助 人员得到充足的生存条件。
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分四个项目。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2.43万元,用于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生活救助及返乡救助;弃婴生活费项目 0.97万元,用于完成对送到救助站的弃婴进行抚养;弃婴护理费项目1.46万元,用于完成对送至救助站的弃婴进行专人扩理;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1.89万元,用于完成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救助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对标检查各个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落实阶段,对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落实。
四、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去年底,我中心已经对165人次进行了救助,对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进行了生活救助;对来站的求助人员中的85人次进行了医疗救治;对送到来站的3名弃婴进行了救助,确保弃婴全员接收,并对弃婴进行了专人护理。四个项目全部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是没有发生因流乞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救助发生重大事件;可持续影响是流乞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持续发挥效益;无流乞人员满意度≥95%。
救助对象医疗费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是没有发生因流乞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发生重大事件;可持续影响是流乞人员得到及进医治持续发挥效益;无流乞人员因病无法医治满意度≥95%。
弃婴护理费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是没有发生因弃婴遭人遗弃无专人管理而发生重大事件;可持续影响是弃婴得到及时救助持续发挥效益;无弃婴满意度≥95%。
弃婴生活费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是没有发生因弃婴遭人遗弃无人管理而发生重大事件;可持续影响是弃婴得到及时救助持续发挥效益;无弃婴满意度≥95%。
五、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从2020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的评价效果。全县没有发生因流乞人员问题发生重大事情;没有发生被遗弃弃婴无人管理、弃婴无专人护理;没有发生因流乞人员生病未得到及时救治。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1、“职业乞讨”现象依然存在。职业乞讨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职业乞讨者很多都是成帮结伙,强讨硬要,这些职业乞丐是把乞讨作为长期的生活方式的流浪乞讨者,终年在城市里借乞讨生财,由于救助会影响到他们的乞讨收入,多不愿意接受救助,更不愿意返回原籍。救助管理站作为一个救助性的临时服务机构,实行自愿救助的原则,没有执法权。
2、救助对象身份甄别难度大。由于救助人员的多样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多种原因求助人员无法提供完整的身份信息,有些没有身份证,有些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家庭住址,加上求助人员以口述为依据,救助对象流出地遍布全国各地,导致甄别核对工作量大。
3、跑站,骗助形势严峻。由于救助站可以为求助人员提供返乡车标票,一些人利用政策上的漏洞,往返于各个救助站之间骗助、骗票倒卖,为个人牟利,成为了生财之道,逐渐形成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
(三)相关建议
1、全方位加强救助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救助站要主动发布救助信息,尽最大可能帮助受助人员返回家庭。完善舆情应急预案,学会主动沟通、积极宣传。
2、加强救助人员的身份查询及寻亲工作。一是建立身份查询机制。通过受助人员指纹、体貌特征等线索,及时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寻亲信息。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询问及走访群众、比对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其身份信息。二是建立寻亲服务机制。对于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我站将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传媒等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三是建立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于滞留人员,继续开展托养机构协助查询工作。
3、严惩一些人利用政策上的漏洞,往返于各个救助站之间,骗助、骗票倒卖,牟利行为,保障我站救助工作有效地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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