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2-28 来源:岳池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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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医保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县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的认定及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县医保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用心抓好参保征收。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常态化开展“参保征收下基层、医保政策大解读”活动,抓好部门之间沟通衔接,尽快尽早落实特殊人员缴费,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人员参保达100%。
二是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根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多重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力争“日间手术”病种扩大至10种以上,手术突破1000例,调整和完善重症精神类疾病床日付费支付标准。所有具有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DRG付费全覆盖。
三是继续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执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因病致贫风险信息推送机制,协助相关部门确保农村低收人口应纳尽纳、待遇应享尽享,为乡村振兴贡献医保力量。
四是建设“六个医保”。兜牢民生底线,建设“惠民医保”。根据《广安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抓好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两病”用药保障及待遇享受率,争取在2023年基础上提高认定率10%,优化和完善“两病”用药保障制度,争取缩短报销时间5个工作日,压缩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至30个工作日。提升服务水平,建设“暖心医保”。继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继续建设镇村级医保服务示范站,指导罗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罗渡镇中心卫生院申报省级示范站点,扎实开展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域覆盖。抓实基金监管,建设“安全医保”。根据《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开展不少于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比例不少于5%,违法行为曝光数增加不少于10%。稽核参保单位不少于6个,医疗机构至少2家,病历及特殊疾病认定评审抽审不少于200份。紧盯科技创新,建设“智慧医保”。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继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实现更大覆盖面的就诊信息智能审核,做到医保监管事前提醒和事中警示。坚持融城入圈,建设“协同医保”。深化川(岳)渝(合)基金监管联动,开展基金联合监管1次,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开展联合培训1次、评审认定1次,努力实现智力优势互补。落实主体责任,建设“清廉医保”。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力抓好医保系统警示教育,坚决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医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1.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岳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其中岳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个单位统一纳入岳池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岳池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做预算公开。
县医保局内设5个科室,主要包括:待遇保障股、规划财务与法规股、办公室、基金监管股等。
第二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8万元。县医保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291.0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529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0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4年支出预算529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67万元,占12.03%;项目支出4654.39万元,占87.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291.0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保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1.0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5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68万元,占97.89%;卫生健康支出60.50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50.88万元,占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519.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岳池县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9.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600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5.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费。
6.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7.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8.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9.卫生和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10.卫生和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数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费用增加。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下属岳池县医疗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岳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04万元,比2023年增加1.7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医保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医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5291.0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75.63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1.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654.3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财政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支出,包括财政政策研究、债券编审相关工作经费,财政业务系统相关软件硬件运行维护费用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绩效评价机构聘请外部绩效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专项业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岳池县医疗保障局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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