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我中心主要职能为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船舶检验技术规范、规程等;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执行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监督船舶安全航行,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查处船舶污染水域案件;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组织水上救助;核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发布航行通告;办理船舶登记,核发船舶登记和国籍证书;对船舶、船用产品和船舶修造业实施技术监督,办理船舶检验,核发船舶检验证书;办理船员培训、考试、核发和管理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船舶签证簿,办理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以“安全、快捷、精细、创新、绿色”的安全理念,不断拓宽发展思路,积极创新安全载体,统筹推进水路运输,稳步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全力推进船舶安全提质增效。
2.及时对每艘船舶逐项认真进行对照检验,杜绝船舶超期服役和“带病”营运。做好码头客、渡船舶监管工作,确保汛期及枯水雾季安全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属二级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内设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安监股、运转股、船检股。我中心参公事业编制5人,2024年底在职职工实有人数5人,退休职工1人等。
第二部分 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事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01.3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保险单位部分费用预算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海事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01.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海事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0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7万元,占87.59%;项目支出25万元,占12.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海事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1.3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保险单位部分费用预算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海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3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保险单位部分费用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181.93万元,占90.35%;卫生健康支出3.53万元,占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7.27万元,占3.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事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9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海巡艇运转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海事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2025年上级部门检查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海巡艇13艘。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具体业务工作)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海事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海事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海事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事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海事中心共有车辆2辆,海巡艇13艘,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海事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交通运输业方面的海事管理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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