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毛、许峰铭委员:
你们好!非常感谢各位提交《关于加大宣传槟榔的危害,以及减少对槟榔销售的建议》这一提案,您的见解深刻且极具建设性,对我们进一步完善槟榔销售监管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经与县卫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槟榔作为非食品销售,上级层面已明确其产品类型,但目前未明确监管职责,存在监管盲区。我县相关部门已积极行动,除利用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工作外,也在规范槟榔经营单位销售行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完善监管体系
我县目前无槟榔种植单位,槟榔在我县流通主要是以非食品的形式流入市场。从县级层面无法通过立法或者行政手段明确槟榔的监管职责,存在监管盲区。各相关部门无法禁止其销售,但在规范销售、宣传槟榔危害方面积极做好相应的职能工作。例如,市场监管及商务部门在槟榔流通及销售过程进行规范,明确非食品属性,严格实行分区销售;卫健部门积极将槟榔危害纳入口腔医院及医生宣传培训等方面。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集中宣传活动。在3·15当天,在体育馆及各乡镇设置集中宣传咨询点,摆放醒目的宣传展板,内容涵盖槟榔对口腔造成的溃疡、纤维化甚至癌变等真实案例图片,以及详细的危害原理文字说明。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印有食品安全小贴士的精美购物袋等小礼品,吸引群众驻足。同时,县卫健局也积极宣传咀嚼槟榔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此外,现场工作人员还会向群众介绍我局对于槟榔经营单位规范销售的要求,告知大家槟榔非食品,若发现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分区销售,可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强化医院宣传。聚焦重点科室与环节,精准开展科普干预。以口腔科门诊作为核心阵地,在接诊患者时,将“询问槟榔咀嚼史”作为常规问诊内容,对明确有咀嚼习惯的患者重点讲解危害,结合患者口腔检查结果,如黏膜病变、牙齿磨损等,直观、专业地讲解槟榔对口腔黏膜、牙齿、颞下颌关节等的直接损害,以及导致口腔癌的明确风险,强调早期戒断对预防严重疾病的重要性。其他科室如肿瘤科、耳鼻喉科、消化内科、体检中心等科室在接诊相关症状患者时,主动询问槟榔史,并进行简要的危害告知和戒断建议。
三、规范销售行为
对县域内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其店内槟榔销售区域张贴“非食品销售区”,在收银台、货架旁等显著位置摆放提示牌,提醒消费者槟榔非食品,过量食用有害健康。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必须分区销售,设置独立、明显的槟榔销售区域,不得与食品混杂摆放。销售区域需有清晰、醒目的标识,注明“槟榔非食品”字样,以避免消费者误认误购。同时,对销售区域的卫生条件、陈列方式等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确保销售环境符合要求。
结合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对槟榔经营单位的销售分区情况进行全面巡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不定期开展突击抽查,防止经营单位出现松懈和反弹现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分区销售的经营单位,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再次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尽管目前监管职责尚不明确,但我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槟榔经营单位销售行为的规范管理,利用各类重要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向公众普及槟榔危害知识和规范销售的要求。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槟榔监管职责和产品类型的明确界定,争取早日完善监管体系。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