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三方责任,织密责任体系。一是属地管理责任高效落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包保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办〔2024〕6号)要求,实时优化党政干部包保责任清单和督导任务清单,动态调整各级包保干部,及时更新包保主体信息,完善“问题分级处置+监管条线联动”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包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第一季度包保覆盖率达到100%,问题整改率达到99.67%。二是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对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和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行政指导2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3家次,规范整改问题10个。三是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执法+跨部门协作”监管方式,重点关注生产、流通、餐饮等关键环节,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抽检数据、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查办食品相关违法案件96件,有效构建全链条穿透式监管责任体系。
(二)靶向监管发力,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聚焦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扎实开展2025年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严查无证经营,严厉打击“三无”产品,有效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全力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扎实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134个学校食堂、57家食材供应商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存在问题91家、排查隐患292处,并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隐患真查实改。三是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3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42家次、农贸市场23家次,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4件。
(三)紧盯关键环节,筑牢安全防线。一是严把种植养殖源头。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聚焦非法添加、农兽药超标、违禁超限等突出问题实施监督监测。目前,开展县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380个(合格率100%)、监督抽检130批次(合格率100%)、农残快检10200个(合格率100%)。二是严控生产流通过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聚焦农贸市场、商超、校园食材供应等重点领域,严格食品流通管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靶向开展学校食材供应商专项检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护航校园食品安全。三是严守餐饮环节安全。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全覆盖检查,开展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暨制止餐饮浪费行政约谈会议1次,督促外卖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强化风险监测管控。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群众意见征集活动8期,开展监督抽检7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5.7%)。深化“三安联动”机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件,移送涉刑食品案件1件,全方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深化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科普宣传效果有效触达。深入开展“食安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3·15”等宣传活动,截至目前,举办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1场,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10余场次,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二是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广泛宣传投诉举报途径,有机整合12345、12315双平台数据信息,对投诉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核处、反馈。今年以来共受理食品相关投诉举报13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5万元,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在元旦、春节、清明、中高考等重要节日时点发布消费提示5期,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食品抽检结果、案件查办信息,切实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等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信用惩戒,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生产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将相关严重违法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诚信经营主体责任,让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模式,拓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平台应用,推动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和风险防控水平。
(二)强化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餐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劣质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户外公共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餐饮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做好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针对投诉举报、热点舆情事件中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公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科普宣传。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持续开展“食安五进”宣传活动,适时开展“人大、政协督食安”“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借助宣传手册、横幅标语、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小喇叭等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风险辨别能力。用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优化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监管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