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的建议》收悉,针对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于耕地数量保护,要兼顾到农村村庄发展的需要”的建议。我县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含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并将相应指标值分解到各个基层村,规划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建设用地进行了统筹布局,按照合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满足村民建房需求。我县已全面推行田长制,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出台田长制运行规则、会议、巡田、信息、督查等配套制度,督促各级田长、网格员使用巡田APP开展巡田工作,确保推动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实现全覆盖网格化监管,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对于耕地质量保护,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按“整片推进,应建必建”的原则,根据全县总体规划确定区域,由设计单位实地踏勘测绘,再结合镇村实际,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多次评审修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完成设计后,须按标准图斑上图入库。二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使用有机肥来进行土壤有机质提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引导项目区种植户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生产需要,投劳投资,自行开展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
三、关于“对于撂荒地的整治”的建议。
(一)关于“撂荒一年的耕地,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建议。我县按照中央、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关于“两年以上的撂荒地收回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耕种,直至承包农户承诺耕种或流转出去耕种再恢复其承包权”的建议。岳池县是全省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县之一,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印发了《岳池县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7)》,将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作为重要内容。
在稳定承包权方面。一是大稳定小调整。承包政策保持大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理顺发包主体、承包主体关系,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稳定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长久不变。承包主体进行小调整,依法终止“承包户整体消亡、承包地被全部征收、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3类对象的承包合同。二是分类别保权益。依法保障承包农户的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对自主经营的,保障承包地使用、收益的利益;依法流转的,保障互换、转让的权利;对征收占用的,保障受偿权;对暂未耕作的,可交由其他群众或经营主体代耕代种,也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
在放活经营权方面。一是量权入股。以村为单元注册成立农村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集中经营权,变分散为集中,因地制宜促进适度规模经营,解决群众流转土地不放心、业主经营更省心的问题。以户为单位量股,解决集体股权、农户股权不清的问题。以合作社为主体运行,解决收益不分红、分红不稳定的问题。二是分类经营。自主经营。对未入社的,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依法保障承包经营权,实现耕者有其田。流转经营。对已入社的,由股份合作社引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用者增效益。委托经营。对未入社又未耕种的,暂由集体统一收回,实行动态管理,可委托合作社免租经营,收盘归合作社,实现管者能兜底。
目前,正在石垭镇、顾县镇和苟角镇先行试点。2025年在朝阳街道、九龙街道、乔家镇、花园镇和白庙镇进行试点,2026年在全县范围推广实施。通过强化所有权让改革扎根、稳定承包权让群众安心、放活经营权让地生金,推动实现“不荒一块田、种地好挣钱”。同时,全面完成农户手中散乱的农田和农户所租赁的零星土地的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撂荒动态清零工作,推进岳池农业高质量发展。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