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琼芳委员:
您在县政协提案中提出《关于加强九龙广场业态秩序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1月,您提出《关于加强九龙广场业态秩序规范管理的建议》(政协岳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7号),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会同协办单位对建议进行办理。
一、九龙广场现状
九龙广场作为我县大型商业广场之一,位于城南片区核心位置,且周边紧邻市场、学校、车站等,人流量较大,广场内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噪音扰民等现象较为普遍,给广场内商户和居住的市民带来严重影响。
二、外出考察经验
为充分吸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我局组织人员赴重庆市铜梁区进行考察学习。
铜梁区临时摊区的规划工作是由社区主导,利用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剩余空地规划摊位,结合摊位面积、位置等因素进行定价,由社区收取相关费用并管理;针对前期投入大的美食街打造项目,由国企建设样式统一的摊位,面向市场招租,每月收取400—500元不等的摊位费。摊区环境卫生由摊区业主自行负责,实行积分考核制度,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清退。
三、规范九龙广场内部市容秩序
(一)摸清底数,合理规划。2024年4月,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广场内部摊贩数量及类别、非机动车的停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并结合群众需求、市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因素,对摊贩摊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了合理规划、分类分区,将摊位分为:小吃类、百货类、休闲娱乐类等几大类,共计5个摆摊区域;规划非机动车停放位87个、机动车停放位57个。
(二)强化宣传,集中引导。通过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明白纸等方式,对广场内部摊贩、商家、市民宣传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条例,积极倡导商户保持门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自觉遵守市容管理条例,严禁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督促游商摊贩在规划的区域内经营,并做到摊收地清。
(三)严格管控,重点整治。辖区工作人员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坚持高频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噪音扰民等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共整治九龙广场内部占道经营1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20余起,处理噪音扰民行为30余起。
陈琼芳委员,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在继续抓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与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携手打造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