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7-17 16:16 来源: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分享: 【字体:  中  小

尊敬的吴冉代表:

您在岳池县人大建议中提出《关于加强县城露天唱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1月,您提出《关于加强县城露天唱歌管理的建议(第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138号),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会同协办单位对建议进行办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娱乐方式也越来越丰富,露天唱歌已成为中老年朋友娱乐消遣的一种普遍方式,全面融入了城市生活。但由于个别中老年人法治意识的淡薄和利己思想的影响,不分地域、时间的露天唱歌,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活。为有效解决县城露天唱歌扰民问题,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务实工作举措,加强部门配合,持续加大露天唱歌扰民整治力度,共创文明城市。

一、加强宣传,提高意识。我局会同公安局、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小区物业等工作人员通过散发宣传单、悬挂禁噪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报、摆摊设点等方式进行宣传,特别加强广场、公园娱乐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噪声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号召县内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转发禁噪通告,从管理好自己身边人做起,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知晓率和配合度。利用法治班主任工作,向全县师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讲解噪声污染的种类和法律责任,以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学生家庭、亲属,特别是爱好跳广场舞、露天唱歌的长辈进行宣传,呼吁广大群众严格控制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今年以来,共开展禁噪宣传20余次,散发禁噪宣传单3000余份。

二、强化统筹,形成合力。联合公安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九龙街道、朝阳街道等部门,组建宣传、执法工作专班,攥紧治理的拳头,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麻柳河两岸人行步道、空坝广场,九龙广场、文体广场、龙湖公园等区域进行重点宣传、巡逻,对“露天唱歌、广场舞”等音量超出正常范围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督促降低音量或搬迁位置,并对行为人现场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讲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对拒不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强化举措,重点攻坚。组织人员对全县露天唱歌进行深入摸排,弄清露天唱歌的地域分布、人员数量等情况,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对存在的噪声扰民现象进行重点整治。针对九龙广场、文体广场、东湖广场、余家河广场、龙湖等露天唱歌重点区域,组建区域整治工作组,划分网格、定人定责,积极开展禁噪宣传,引导群众在限定时间(19:00—21:00)、限定音量开展娱乐活动。今年以来,督促5起龙湖露天唱歌群体搬迁至新党校一侧,远离了居民区;劝导麻柳河三、四号桥之间露天唱歌群众降低音量、控制时间,有效控制了噪声污染。

四、智慧禁噪,有效监管。认真研究噪声污染存在的问题,主动思考,研究对策,积极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对广场、公园等17个重点区域安装20套智慧禁噪防控设备,设定音量分贝,及时监控音量大小,对超过设定分贝的露天娱乐行为进行预警,提醒活动人员降低音量。

五、强化回访,力求效果。针对群众噪音的信访投诉,我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完成后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将调查核实情况、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消除信访影响。

吴冉代表,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在继续抓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与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携手打造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

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4日

【我要纠错】
相关文件: {{ item.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