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岳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7-02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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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欣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行业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建议》(第11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外卖平台两家,即成都万仕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岳池饿了么)和岳池宏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岳池美团)。岳池县饿了么现有员工25人,入网餐饮单位275家;岳池美团现有员工241人,入网餐饮单位513家。

二、强化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管

一是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审查,严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进入平台;所有入驻外卖平台的餐饮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以便消费者知晓。二是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外卖骑手的健康管理。要求所有外卖骑手须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骑手,第三方平台系统将不会对其派单。

三、“线上线下”齐监管,加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一是通过“周三查餐厅”行动以外卖店为检查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依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点围绕许可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以及食品原料贮存、餐具消毒保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3起平台内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推动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目前我县“明厨亮灶”率达到98.6%120余家餐饮单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接入我局智慧监管平台。美团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待第三方平台完善相关技术后,我局将积极督促第三方平台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四是依托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平台强化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监管,对违规经营、拒不整改的入网经营者,从严查处。省局核查处置平台今年未交办违法违规行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充分利用1231512345热线,构建“有诉即应、多方响应”的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入驻外卖平台的经营商家及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共治,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五、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监督管理

网络订餐活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与食品直接接触,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归类为食品相关产品,并对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明确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时,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保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等文件,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容器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置。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对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的培训,增强第三方平台(外卖配送员)及入网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强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定期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措施,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执法,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处。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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