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平及其他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岳池县学校交叉路口建人行天桥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小吃摊位”问题
受全国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加之受邻水疫情更加加剧群众外出就业难度,不少群众为解决生计选择摆放临时摊点。为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以来我县根据现实需要,在不影响市容市貌、消防安全等情况下,共设置临时交易区23处,均已面向群众开放。其中在校园周边共设置临时交易区5处,实验学校段临时交易区位于何家巷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二、关于“修建人行天桥”问题
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在三号桥头实验学校交叉口修建人行天桥需满足学校外围墙到路缘石的距离大于5.1米(桥面净宽最小为3米,天桥坡道净宽应大于桥面净宽的1.2倍,即天桥坡道净宽应大于3.6米;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故学校外围墙到路缘石的距离应大于5.1米)。通过实地勘测,外围墙到路缘石的距离最长仅4.5米,受限于该条件故无法在此处修建人行天桥。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会办单位合力共进,与县级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履职,结合实验学校实际,进一步规范人行交通管理,加强人员安全出行的宣传与引导,争取最大限度缓解学校路段交通压力,保障居民的便利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0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