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深化落实《岳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促进岳池县乡村地区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广安市和岳池县工作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岳池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岳池县城域三产融合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岳池县空港产城一体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岳池县渠江流域同城融圈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岳池县银城现代农业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岳池县嘉陵江流域农旅融合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岳池县北部山地种养循环发展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十一章:
第一章 现状分析:主要阐述规划区域的现状、特征及问题。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主要明确编制思想与原则,阐明规划衔接、规划目标、规划策略。
第三章 底线约束:主要明确三条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其他保护线的底线约束情况以及指出规划分区。
第四章 镇村体系:主要阐述镇村体系规划及村庄分类情况。
第五章 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主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与思路以及产业发展格局。
第六章 设施配套:主要明确规划区域的公服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实施、应急防灾等方面的规划情况。
第七章 整治修复:主要明确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
第八章 品质提升:主要对居民点和人居环境进行优化布局及综合整治。
第九章 规划传导:主要明确详细规划单位划分、镇区规划传导、专项规划传导以及管控指引。
第十章 镇区规划:对规划区域内的各镇区进行现状及问题的阐述、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的明确,对公服、市政、交通、防灾等方面进行规划指引。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主要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