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池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岳池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地推动《通知》的落实,现对《通知》进行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在于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这也是推进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及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明确要求深刻认识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的重要意义;2023年6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基于我县实际,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启动了岳池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
三、编制的意义
公布并制定岳池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有助于完善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科学监管。通过展现园地、林地、草地资源的质量与价值,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任务,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的方向转变。
四、编制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为岳池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具体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岳池县园林草地定级成果。
第二部分,岳池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
第三部分,岳池县园林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