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池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1-04 09:37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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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打牢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制定了《岳池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广安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命令》。

三、主要内容

本命令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内容共分为7个部分,包括明确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一部分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第二部分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第三部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明确了防火区的野外火源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特殊用火需经审批并落实防护措施。要求设立检查站点,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火源管控和宣传警示。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治理与可燃物清理,责任单位须对重点区域和关键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治理树线隐患并定期巡护;要引导公众转变用火观念并提升火灾应对能力,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火体系。

第五部分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要强化森林火险预警与应急响应,推动扑火队伍常态化训练并在高火险时段靠前驻防;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与联合值守制度,加强监测、设施维护和物资储备,发生火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优先转移群众并确保安全,科学组织扑救行动。

第六部分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明确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以及“四包”责任体系,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建立县、乡镇、村、护林员及群众的五级联防共管机制。同时按火险区划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区域责任人。林区毗邻地区和单位须签订联防协议,协同落实防控责任。

第七部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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