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参照《广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送审稿)》制定《岳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
(二)意义
制定《命令》将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规范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为迎战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做好准备,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首先,《命令》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广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送审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岳池实际制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其次,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繁重,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常态化治理,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特制定《命令》。
最后,制定《命令》是为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加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主要内容
本命令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共7个部分,包括明确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一部分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第二部分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第三部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明确了防火区的野外火源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部分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第五部分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第六部分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明确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以及“四包”责任体系,落实联防联控责任。第七部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