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5-08-06 17:13 来源:岳池县司法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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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岳池县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62个)

(一)法定行政机关(61个)

1.岳池县档案局 2.岳池县国家保密局 3.岳池县密码管理局 4.岳池县新闻出版局 5.岳池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6.岳池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岳池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8.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9.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0.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11.岳池县公安局 12.岳池县民政局 13.岳池县司法局 14.岳池县财政局 15.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19.岳池县水务局 20.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21.岳池县商务局 22.岳池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3.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4.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5.岳池县应急管理局 26.岳池县审计局 27.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8.岳池县统计局 29.岳池县医疗保障局 30.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1.岳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32.国家税务总局岳池县税务局 33.岳池县气象局 34.岳池县烟草专卖局 35.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 36.岳池县顾县镇人民政府 37.岳池县坪滩镇人民政府 38.岳池县秦溪镇人民政府 39.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 40.岳池县镇裕镇人民政府 41.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42.岳池县西板镇人民政府 43.岳池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44.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45.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46.岳池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47.岳池县裕民镇人民政府 48.岳池县伏龙镇人民政府 49.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50.岳池县黄龙乡人民政府 51.岳池县罗渡镇人民政府 52.岳池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53.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54.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55.岳池县鱼峰乡人民政府 56.岳池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57.岳池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58.岳池县酉溪镇人民政府 59.岳池县乔家镇人民政府 60.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61.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个)

62.岳池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有关事项

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3.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改革或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等情况导致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岳池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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