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实现了县域经济稳定发展。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3.65亿元、支出总量72.09亿元,年末结转1.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8.26亿元、支出总量34.65亿元,年末结余3.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16亿元、支出总量0.14亿元,年末结余0.02亿元。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支出预算安排、收入征管、绩效管理、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化解等5个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常规性问题持续存在。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与执行不合规。二是年初预算未将义务教育学校补助经费细化到校导致单位预算不完整。三是对多年用过期项目获取预算资金未取消。
(二)收入征管措施不力。一是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利息收入未缴入国库。二是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监管不到位导致财政收入遗漏。
(三)支出预算管控不严。一是向脱钩范围的协会违规安排拨付资金。二是对未脱钩协会给予的财政补助缺失支出标准控制。三是违规按政府非税收入比例返还征收单位。
(四)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重大项目托管资金长期结存未清理盘活。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五)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不到位。一是财政专户会计账登记的借垫资金长期未清理收回。二是长期停止业务的原农发办专户会计账至今未清理撤并。三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缺乏实用性。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在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9个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各类问题金额共计7466.75万元。主要是:(一)预决算及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单位上年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76万元未编入本年预算。二是数据账表不一致。4个单位决算收支总额账表不一致;2个单位财务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数据账表不一致。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89.02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费用4.01万元;1个单位将可以自行开展的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并支付费用0.29万元;1个单位重复列支打扫清洁费0.21万元。二是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使用。1个单位5项财政专项资金112.04万元结转2年以上未清理使用;2个单位存量资金265.9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县财政。三是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1个单位将执行过程中存在挪用资金的项目自评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1个单位将未全面完成的专项资金项目自评为年度产出指标已完成100%。
(三)财务管理不严肃。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1个单位未针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事项制定内部控制制度;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2个单位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往来款风险管控不到位。3个单位往来款1006.54万元长期未清收清付;2个单位借出公款392.95万元长期未收回;1个单位借款400万元长期未归还。三是支出审核控制不严格。3个单位多支费用及款项4.67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清退重复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3.58万元;1个单位重复发放村干部工资0.11万元;1个单位支付自行采购项目16.7万元的验收、结算附件不齐;3个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3个单位无发票列支费用150.55万元;1个单位4423.35万元支出无对应的支出原始票据;2个单位用打印的同一张电子发票或虚开发票报销费用1.2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3个单位未按改革要求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1个单位将往来款收付并行登记预算收支、罚没款费用未在规定科目核算、对医疗保障部门扣收的医保基金125.76万元长期不进行会计核算;1个单位在机关经费中列支工会支出14.32万元;1个单位将4次非公务活动用餐0.57万元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1个单位无依据调账15笔209.39万元;1个单位将合署办公的水电气费用6.25万元和本机关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万元全部转嫁到下属事业单位负担;1个单位将收到代发款项、上缴金库资金直接确认费用。五是货币资金管理缺乏监督。1个单位坐收坐支食堂现金收入24.9万元;1个单位实际库存现金比会计账面余额少2.07万元。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违规报销费用。7个单位虚计天数、同天重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3.53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驾驶员出车补助11.04万元;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驻村人员生活补助6.65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住户辅助调查员补助0.39万元;1个单位无依据发放误工补助、值班伙食补助0.41万元;1个单位违规发放培训费用1.02万元。二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1.17万元;2个单位超规定次数接待22次;1个单位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报销公务接待费2次0.13万元;1个单位无公函接待、陪同人员超标准、以培训为由接待0.2万元;1个单位将食堂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混入食堂费用一并列支;1个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0.39万元;1个单位无公函接待22次3.37万元、在办公费等其它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0.68万元。
(五)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3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和服务143.13万元。
(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5.88万元;1个单位未按时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3.78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对1个国有主要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涉及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有: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不合规。未履行采购程序,1个项目直接签订5年期141万元的服务合同;违规决策2个项目394.34万元的采购方式;3个决策事项未按“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集体决策;2个项目对党委会的决策执行不到位;1个采购项目擅自修改评标办法实质性条款;2个采购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未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进行询价;2个采购项目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公告谈判情况。
2.会计信息不真实。2笔应收款项共375.33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138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在建工程未及时进行清理或结转;对外投资的企业已注销,仍有对外投资账面余额506.18万元。
3.内部控制风险较高。账龄三年以上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资金未执行招投标文件要求拨付至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的企业法人账户的约定;2个工程建设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价款88.28万元;应收未收41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对外租赁租金、应追偿诉讼费;委托中介的1个服务项目约定完成时限长达1年尚未完成,预付款项7.65万元未收回;实际租赁机械型号与合同约定型号不一致,未经审批按合同约定型号支付机械租赁费用16.84万元;2022年12月、2023年1月利用相同的财务审批单和维修清单重复支出维修费0.22万元。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2022年、2023年企业净利润大幅下降,但企业员工工资上涨幅度超越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3%)的规定;报销9人休假期间差旅费0.14万元;工会会员少缴会费0.43万元;未按规定编制员工工资总额预算;个别职工薪酬违规提档;违规补发4名新入职职工试用期20%薪酬1.21万元。
5.工程建设管理欠规范。3个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1个项目未及时结算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回围栏建设价款19.89万元;1个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未按规定招标,造成合同金额大于财评金额约249.59万元;2个工程项目付款依据不充分。6.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3个工程项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未按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房租,而采取合同到期后顺延的方式减免;1个采购项目将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作为加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薄弱。未建立全县行政事业性公共资产台账或备查簿,无法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和全面核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推进不力,未按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内容不全面。全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的资产情况汇总表没有完整填列公共资产。
3.未公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2024年未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缺失公开监督;截至2025年3月底,长期未公开国有资产报告有关信息。4.资产底数不清不实。6个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38.71万元未及时登记资产账;4个单位会计账、资产台账和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固定资产数额不相符。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县审计局2024年对纳入年初计划的6个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完善。一是3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3个项目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开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工程设计和预算监管不到位,导致增加工程变更和资金调整。二是2个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三是1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工程变更手续。
(三)办理工程结算把关不严格。2024年纳入年初计划的4个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由于项目业主(主管部门)未及时组织收方计量,未如实反映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施工单位办理的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严防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质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安排,严格审查预算项目,抓实预算绩效管理,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财政管理质效。二是落实征收责任,全力增加本级收入。要全面梳理收入来源,健全征收协作机制,落实征收单位责任,严格执行征收政策,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征收行为,既不能多征、提前征收,也要有效防范违规不征、少征、延期征收等行为,督促财政收入按时征收到位。三是加强往来清理,维护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县财政局要从自身做起,牵头全县预算单位开展往来款清理,落实清收清付、调整账务责任,实现往来款有效“消肿”,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加强资产管理,增强资产使用效益。一是督促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财政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技能,加强审计监督,防范资金、资产、资源损失浪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推动公共资产入账核算。县财政局牵头,梳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岳池实际,制定相关推进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设置公共资产台账,规范会计核算,为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提高资产管理质效。加快组织学习,安排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数据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完善资产登记,用真实完整的资产数据服务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收益。规范土地管理,严格规划管理,落实管理责任,防范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压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防范项目带病“上马”。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出现“三边工程”“违建项目”,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管理职责,严格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把好质量关,坚决追究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三是强化建设单位责任,据实办理竣工结算。进一步厘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与审计监督的区别,及时转变观念,严格收方签证、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避免结算审核流于形式,防范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四)加强审计整改管理,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要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督促限期完成整改。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管辖单位和主管领域的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避免屡审屡犯。被审计单位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行业治理,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