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岳池县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地方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为我县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遗体整容化妆、悼念服务、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仪)服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观念。
绿色惠民殡葬补贴为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殡葬事业发展活力,保障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和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由群众享受改革红利。惠民殡葬政策享受七项基础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对广安市户籍逝者骨灰在公墓(陵园)指定区域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安葬或者在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节地生态葬奖补。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5年,绿色惠民殡葬项目经费预算总支出为40万元,全年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人数599人,含异地人数37人,占年初预算资金47%。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我单位在惠民殡葬政策执行过程中,实施计划完备,目标合理性、明确性良好,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减免对象、资金使用范围确定,管理职责明确,审批程序制定合理,预算编制方法得当,资金分配科学、及时,监督检查到位。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了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为进一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批准的预算建设项目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财务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批制度。会计资料归集的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项制度落实较好,资金使用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等情况。
(三)评价选点
惠民殡葬项目前期准备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归纳分析,依据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四)评价方法
惠民殡葬项目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评价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有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
(五)评价组织
我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车间管理室、财务室。有效满足全县殡葬工作需要,有效提高职工积极性。全单位形成了人人都在管理中,事事都在监督中的良好廉政建设形势。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完善监督检查督导讲评制度。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岳池县殡仪馆通用指标绩效分析满分54分,自评得分41。
1.项目决策。
殡葬改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保障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自评得分为18分.
2.项目管理。
我单位按规定进行项目实施,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与管理、项目验收等各方面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项目资金分配因素、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都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是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本项,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自评得分为13分.
3.项目实施。
我单位严格按照惠民殡葬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人员进行减免,减免人员直接享受免费政策,不产生费用,后期由县民政局向财政结算。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自评得分为5分.
4.项目结果。
2025年度岳池县殡仪馆落实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享受惠民殡葬政策599人,其中含异地惠民殡葬37人。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中,自评得分为5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岳池县殡仪馆专业指标绩效分析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
民生保障:遗体火化基本费用做到应免尽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全面完成年度火化任务指标,政策、制度的人性化以及良好的殡仪服务,为丧属营造优质的治丧氛围,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了殡葬事业的发展。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此项自评为10分。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文件要求,此项自评为10分,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此项自评为5分,支持对象的满意度高,此项自评为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岳池县殡仪馆专业指标绩效分析满分16分,自评得分16。
数量指标的足额保证率,财政拨付资金足额保障,绿色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本项自评得分为2分。
质量指标的遗体接运及火化,县城区域在24小时内达到接运。本项自评得分为2分。
时效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在2024年底,及时对相关人员实施减免政策。本项自评得分为2分。
经济成本指标:惠民殡葬人数实际582人,超出年初指标550人。本项自评得分为3分。
社会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对前来治丧的群众给予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情感支持,大大提高了群众信任度。本项自评得分为3分。
生态效益指标,实现火化制度,有效地节约了土地资源。本项自评得分为2分。
满意度指标,我单位对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在宣传栏张贴了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资料,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采访群众,群众满意度高。本项自评得分为2分。
四、评价结论
绿色惠民殡葬项目实施后均已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为8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节地生态安葬社会接受程度还不高;
2.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手续比较繁琐,群众往返跑手续不方便。
六、改进建议
1.进一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制定工作方案,争取财政资金保障,保证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奖补。
2.简化相关手续,减轻群众负担。
附件: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惠民殡葬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绿色惠民殡葬补贴项目 | 87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51162122T000005682938-绿色惠民殡葬补贴 | |||||||
预算单位 | 岳池县殡仪馆 | |||||||
项目类型 | 专项资金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 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广市民〔2023〕101号) | ||||||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广市民〔2023〕10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广市民〔2023〕101号) | |||||||
使用范围 | 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我县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让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 |||||||
申报(补助)条件 | 符合(广市民〔2023〕101号)文件规定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18年12-长期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85 | ||||||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5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2024年度对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进行惠民殡葬补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等于 | 100 | % | 25 | 100% | |
质量指标 | 遗体接运及火化 | 小于 | 24 | 小时 | 15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5年底 | 等于 | 2025 | 年 | 1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群众信任度 | 大于 | 1000 | 人 | 10 | 100% | |
生态效益 | 节约土地资源 | 大于 | 2 | 平方/人 | 10 | 100%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 | 98 | % | 10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惠民殡葬人数 | 大于 | 550 | 具 | 10 | 100% | |
附件3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绿色惠民殡葬补贴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岳池县殡仪馆 |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地方财政资金 | 85 | 40 | 47%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分配科学 | ||||||
| 下达及时性 | 下达及时 | ||||||
| 拨付合规性 | 拨付合规 | ||||||
| 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范 |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符合要求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符合要求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据(岳民发〔2023〕100号文件)文件,审核相关手续,落实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 落实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指标 | |||||||
| 产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100% | 100% | |||
| 出 | |||||||
| 指 | 质量指标 | 遗体接运及火化 | 24小时 | 100% | |||
| 标 | 时效指标 | 2025年底 | 2025年底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群众信任度 | 98% | 100% | |||
| 生态效益 | 节约土地资源 | 1200平方米 | 10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85万元 | 40万元 | 47% | 项目实施中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