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红朝门村、薛家坪村)项目租购聘第三次询价比价公告

  • 2025-06-06 10:41
  • 来源: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 岳池县苟角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红朝门村、薛家坪村)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建设,为做好项目的租购聘相关工作,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并经岳池县苟角镇红朝门村村委会议民主表决通过,现对建设工程中专业技术人员聘请费用进行询价,项目相关采购内容、数量及基本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苟角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红朝门村、薛家坪村)

    (二)项目总投资:821万元

    (三)建设内容:新建3.5米宽水泥道路3.4公里,整治山坪塘5口,新建蓄水池20口,新建渠道3千米。

    (四)建设方式:以工代赈村民自建。

    (五)建设工期:1年。

    二、项目租购聘内容

    (一)开展询价比价。询价比价工作小组认真调研(参与询价人员至少由3人组成),了解所需内容的市场价格,设定采购控制价,开展询价比价工作,收集整理报价方案,并将询价记录存档。

    (二)询价内容

    方式

    类别

    名  称

    规格

    数量(以实际为准)

    规格要求和基本条件

     

     

    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具有公路或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公路和水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人 

    1.职称要求:个人或者以公司名义派遣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或水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资质证书:个人或者以公司名义派遣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体公路和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爱国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有在公路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3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无重大施工事故发生、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等。

    4.能全过程在施工现场工作,接受考勤,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施工管理出现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5.最高限价:350元/天(报价需按天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建材销售或机械设备租赁的经营范围,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操作员机械操作证或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因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机械员操作证将作为后期报账凭证,有产品合格证及机械员操作证可直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章单位公章,若供货后才能提供请出具相应承诺书,无法提供相应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机械员操作证、技术人员无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将无法报账);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5.真实性承诺书,需在承诺书上单独注明具有一年以上垫资能力,并提供开户行近期银行流水或能证明有垫支能力的资料(根据询价内容实际情况提供,加盖公章)。

    6.法人或委托人需在报价单上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意:需用U盘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及word文档以供存档,U盘不退还。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个体户无公章的盖手印)。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 6月6日一 6月12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公司或个人按“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资料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段提交至岳池县苟角镇红朝门村村委活动室,过期报价的将不纳入询价讨论范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世军(电话:13982601935)。

    五、开展询价比价采购工作

    (一)发布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镇(村)务公开栏发布询价比价采购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开展询价

    2025年6月6日一 6月12日,询价小组同步开展线下询价工作,了解市场行情。

    (三)开展比价

    2025年6月13日上午9:30在岳池县苟角镇红朝门村村委活动室召开询价比价工作会议。

    1.召开专题会。在岳池县苟角镇红朝门村村委会召开专题会提出租购聘建议对象。参会人员:县级行业部门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乡镇项目负责人、乡镇纪委负责人、村“三委”委员、项目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材料采购组组长、财务管理组组长;

    2.召开村“三委”会议。采取举手或不记名投票方式民主确定租购聘对象。参会人员:村“三委”成员;列席人员: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乡镇项目负责人、乡镇纪委负责人、项目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公开公示。确定的租购聘对象及其相关内容将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租购聘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

    (五)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村委会向租购聘确定对象发布中标通知书,通知租购聘确定对象于3个工作日内到苟角镇红朝门村村委会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六)签订租购聘合同。项目理事会草拟合同并按程序报苟角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理事会与租购聘对象签订合同。

    (七)实施采购。由采购组根据研究确定的采购聘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实施采购。

    附件:1.聘用人员报价单 

                    

    岳池县苟角镇红朝门村项目理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