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4〕9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71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等精神,2024年,中央下达我县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76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238万元,用于“关爱服务包”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中省彩票公益金资金下达文件和区域绩效目标表分配。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72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万元,“关爱服务包”136万元(县老年大学在校学员816人、8.16万元,居家上门服务类项目6392人、127.84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2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项目80万元(苟角镇精神障碍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25万,岳池县精神障碍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5万)。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24〕9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对下分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23号)等规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县民政局统筹,各业主单位负责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承担项目立项申报、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其使用和管理效率。
1.及时分解安排资金。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在收到中央、省级资金30日内分解下达资金计划,确保了彩票公益金预算及时下达。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按照中省民政部门和省、市、县财政要求,规范分配程序,规范预算执行,加大绩效追踪,实时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确保公益金的使用合规有序。
3.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要求开展包括福彩公益金在内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4.严格资金信息公示。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每年将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进一步督促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制度落实到位,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福彩工作的公信度。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资金支付进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关爱服务包”发放人数≥6392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72(人),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应助尽助,“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20(人),建设运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2个。质量指标:关爱服务对象认定准确率100%,福彩公益金使用合规率100%,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100%,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10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服务率≥6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提升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90%,接受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0%。
三、绩效目标偏离情况
绩效目标无偏差。
四、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评价目标,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监管上采取多措并举,做到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总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岳池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2024年度).xls
岳池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