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占道费收费标准公示

  • 2025-02-08 09:34
  • 来源: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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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市占道费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实行阶梯累进制:

    (一)占道一个月以内,执行基准标准:县级市城区和县城的基准标准为0.20 /平方米·日。

    (二)占道超过一个月,逐月提高收费标准:第2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2 倍,第3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3倍,第4月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的1.4倍,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基准标准的5倍。

    二、以下情形的收费标准为0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

    (二)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用于非经营性公益活动的。

    三、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减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川建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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