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县域内公交车的公告

  • 2024-10-14 17:07
  • 来源: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专项工作方案》(川退役军人发〔2024〕83号)等有关规定,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县域内公交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111日起实施。

    二、适用范围

    岳池县域内公交线路。

    三、优待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优待对象上车时应主动出优待乘车优待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优待对象乘坐县域内公交时,请自觉遵守公交乘车规定及公交管理办法,文明乘车。

    特此公告。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