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第二次公示

  • 2024-10-08 16:21
  • 来源: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海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相关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天然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QfWs5INqRHFjGbGHIqCDg

    提取码:etgv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查阅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煤建新村75号6-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受到本项目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实施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bX6x9DzMZZvzOxAFSnYpg

    提取码:itvq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电子意见

    请公众在网络链接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3396977530@qq.com。

    (二)纸质意见

    请公众在网络链接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双面打印,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邮寄至项目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西街6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555562976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海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煤建新村75号6-4#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883508218

    电子信箱:33969775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