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现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外卖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外卖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外卖平台:严守管理责任,筑牢准入管控防线
(一)健全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
外卖平台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首要管理责任,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入网审查、信息公示、日常监测、投诉举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入网审核,杜绝违规入驻
对外卖经营者开展实质性资质审查,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比对、证照核验等方式,确认其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实体经营门店,严禁为无资质、资质过期、伪造变造资质、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及“幽灵外卖”等违规主体提供平台服务。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发现资质失效、违规经营等情况,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三)强化日常管控,及时处置风险
加大线上监测、线下抽查力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高风险经营商户加大巡查频次。加强配送环节管理,规范配送容器、保温设备清洁消毒流程,督促落实餐品食安封签使用要求,严防配送环节污染。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外卖经营者:严守经营底线,保障餐品食品安全
(一)依法合规经营,严把准入关口。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伪造涂改证照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加工操作,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查验供货商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可追溯的采购台账,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三无食品及原料,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容器清洗消毒到位,保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杜绝脏乱差现象。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调离岗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包装配送,防范餐品污染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全面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杜绝餐品在配送过程中被污染、调换。自行配送的,加强配送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定期清洁配送设备,保障餐品配送安全。
(四)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接受监督
严禁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不做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和调查处置,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风险。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法律追责,强化合规自律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外卖平台、外卖经营者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照要求逐项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责任重大。望各外卖平台、外卖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我县网络餐饮市场良好秩序,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